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對六種貿易術語的解釋:
EX(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
FOB(Free on Board)(運輸工具上交貨)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將FOB術語分為下列六種:
(1)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內陸發貨地點指定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2)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eeight prepaid to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內陸發貨地點的指定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運費預付到指定的出口地點”。
(3)[(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eeight allowed to (named point )]“在指定內陸發貨地點的指定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減除至指定地點的運費”.
(4)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點的指定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5)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6)FOB(named inland point in 買粉絲untry of importation)“在指定進口國內陸地點交貨”
FAS(Free Along Side)(運輸工具旁邊交貨)
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運費)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碼頭交貨)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主要在美洲國家使用,由于它對貿易術語的解釋,特別是對FOB術語的解釋與INCOTERMS的解釋有明顯差異,因此,中國企業在與美洲國家進行交易時,應予以特別注意。
in買粉絲terms2010,國家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源于in買粉絲toerms2000版本,隨著近些年國際貿易的發展有過一些更新,主要是用于國際貿易中買方賣方責任權利義務以及風險的劃分,一般分為四組13個術語(in買粉絲terms2000版本)。
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與in買粉絲terms的區別:
主要范圍適用于美洲國家之間的貿易。
對于某些特定術語是有不同的規定,在合同條款中一定要注明適用于何種通則來進行解釋,比如說FOB術語。
買賣雙方的責權利解釋方法不同。具體的內容你可以拿兩種通則來進行對比,我就不贅述了。
1.運輸方式不同,《2000》FOB只能是船運,《美國修訂本》將FOB 概括為六種, 其中前三種是在出口國內陸指定地點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第四種是在出口地點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第五種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 第六種是在進口國指定內陸地點交貨。上述第四種和第五種在使用時應加以注意。因為這兩種術語在交貨地點上有可能相同, 如都是在舊金山交貨, 如果買方要求在裝運港口的船上交貨,則應在FOB 和港名之間加上“Vessel”字樣, 變成“ FOB Vessel SanFrancis買粉絲”, 否則, 賣方有可能按第四種情況在舊金山市的內陸運輸工具上交貨。
2、同是在船運的條件下, 關于風險劃分界限的規定也不完全一樣。《2000》FOB,買賣雙方劃分風險的界限是船舷。按照《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 買賣雙方劃分風險的界限不是在船舷, 而是在船上。賣方責任之三規定“: 承擔貨物一切滅失及/ 或損壞責任,直至在規定日期或期限內, 已將貨物裝載于輪船上為止。”
3、另外, 關于辦理出口手續問題上也存在分歧。按照《2000 通則》的解釋, FOB 條件下, 賣方義務之( 3 ) 是“ 自負風險及費用, 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 并辦理貨物出口所必需的一切海關手續”。但是, 按照《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的解釋, 賣方只是“在買方請求并由其負擔費用的情況下, 協助買方取得由原產地及/ 或裝運地國家簽發的, 為貨物出口或在目的地進口所需的各種證件”。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3種:(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專門解釋CIF術語;(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它對下列6種貿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Ex Dock (目的港碼頭交貨);(3)《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13種貿易術語進行解釋,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國際貿易慣例,是指在資本主義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較普遍指導意義的一些習慣做法或解釋。其范圍包括由有國際上的一些組織、團體就國際貿易的某一方面,如貿易術語、支付方式等問題所作的解釋或規定;有國際上一些主要港口的傳統慣例;也有不同行業的慣例;此外,各國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的典型案例或裁決,往往也視作國際貿易慣例的組成部分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三個,它們是:《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Warsaw--Oxfored Rules 193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ifinions 1941);《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ternational B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Trade Terms).
一、《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1928年國際法協會曾在波蘭華沙開會,制定了有關CIF買賣契約統一規則,稱為《1928年華沙規則》,后經1932年牛津會議,對華沙規則進行了修訂,定名為《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全文共21條。這一規則主要說明CIF買賣合同的性質和特點,并具體規定了采用CIF貿易術語時,有關買賣雙方責任的劃分以及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方式等問題作了比較詳細的解釋。
二、《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
1919年美國的9個商業團體制定了 《美國出口報價及其縮寫條例》(The U.S. Export Quptation and Abbreviations),1941年又對它作了修訂,并改稱《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該修正本在同年為美國商會、全國進口商協會和全國對外貿易協會所采用。它對E -Point of Origin 、FOB、FAS、C&F、CIF、EX-Dock等6種術語作了解釋。這6個貿易術語,除"原產地交貨"(Ex-Point ofOrigin)和"碼頭交貨"E-Dock)分別與"INCOTERMS"中的EX-Works和Ex-Quay大體相近外,其他4種與"INCOTERMS"相應的貿易術語的解釋有很大不同。上述"定義"多被美國、加拿大以及其他一些美洲國家所采用,不過由于其內容與一般解釋相距較遠,國際間很少采用。近年來美國的商業團體或貿易組織也曾表示放棄它們慣用的這一"定義",將盡量采用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三、《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國際商會于1936年制定并于1953年修訂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定名為《INCOTERMS》,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慣例,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越來越普遍地得到承認和應用,成為當今國際貿易的雙方當事人簽約、履行及解決業務糾紛的依據。《INCOTERMS》于1953年修訂后為8種貿易術語,于1967年補充兩個貿易術語,即"邊境交貨"(DAF) 與"完稅后交貨"(DDP); 1976年又補充了"啟運地機場交貨"(FOA);1980年又增加"貨交承運人"(FRC)和"運費、保險費附至(目的地)"(CIP),到1980年第四次修訂《INCOTERMS》,已有14種貿易術語。隨著社會的發展,國際上運輸工具和運輸方式出現新變化,通訊工具的電子化、網絡化及電子數據交換系統EDI的廣泛應用,使得國際貿易領域也產生新的變化。為了進一步適應國際貿易領域新變化的需要,國際商會國際商業慣例委員會在總結了自1980年以來國際貿易新的變化后,于1989年11月通過《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訂的新版本,并于1990年4月公布,稱為《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已于1990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共有13種貿易術語。盡管國際貿易慣例在解決貿易糾紛時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國際貿易慣例并非是法律,因此,對買賣雙方沒有約束性,可采用也可不采用;
第二,如果,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表示采用某種慣例時,則被采用的慣例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如果合同中明確采用某種慣例,但又在合同中規定與所采用的慣例相抵觸的條款,只要這些條款與本國法律不矛盾,就將受到有關國家的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即以合同條款為準。
第四,如果合同中既未對某一問題做出明確規定,也未訂明采用某一慣例,當發生爭議付諸訴訟或提交仲裁時,法庭和仲裁機構可引用慣例作為判決或裁決的依據。在進出口業務中,我們應該多了解和掌握一些國際貿易慣例,對交易洽商、簽訂合同、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等是完全必要的。當然發生爭議時,我們可以援引適當的慣例據理力爭;對對方提出的合理論據,我們可避免強詞爭辯,影響爭議的順利解決或造成不良影響。特別要注意的是:在進出口業務中,我們引用慣例時一定要有根有據,以免造成被動。
國家都同意用的東西,我沒什么意見.
一、判斷題
1、目前我國統一采用美元與人民幣的換算,即表示用多少人民幣可以換回1美元。( × )?
2、一國的對外貿易依存度,反映一個國家國民經濟與外部的聯系,所以越大越好。( × )P6
3、技術性貿易壁壘名
2024-07-29 03:12
2024-07-29 02:30
2024-07-29 02:20
2024-07-29 01:24
2024-07-29 01:03
2024-07-29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