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粵省事,進入辦事—戶政(治安)—居住登記(居住證)—申報居住
窗口辦理
辦理依據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居住證暫行條例》
辦理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地級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依規定申領居住證。
近一年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滿半年的;在“二標四實”系統登記實有人口信息滿半年且當前登記信息有效的;在“二標四實”、“莞e申報”系統經責任主體確認申報滿半年且當前登記信息有效的;“粵居碼”經房屋管理人或民警(輔警、網格員)確認時起滿半年的,不受居住滿半年限制,可以登記后直接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注意事項
1.廣東省居住證在全省(深圳除外)通用,流動人口不能同時在兩個城市辦理居住證,持有效居住證在廣東省內(深圳除外)地址有變更情況,都可以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務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如要將居住證擦寫更改為東莞地址,須在東莞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滿半年以上,才可擦寫變更。
2.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3.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合法租賃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4.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5.在“二標四實”、“莞e申報”系統登記滿半年(以最早登記的時間計算)為由申領的,只能在窗口辦理,以“二標四實”、“莞e申報”登記的居住地住址為準。“二標四實”、“莞e申報”登記的居住地住址與群眾提交居住地址證明材料不一致的,或者群眾提交居住地址證明材料為非標準地址的,須核實后辦理。
6.成功申領“粵居碼”滿半年。可以通過“粵居碼”買粉絲小程序辦理,也可以在窗口辦理。
7.未成年小孩可以父母居住地申請辦理,同時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
1.在窗口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執。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5.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需與居住地址證明材料重復提供)、連續就讀證明等材料。
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居住登記半年后,或符合免半年條件的可帶齊以上申請材料到居住地鎮街市民服務中心、派出所、警務區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公安專區)辦理,公安機關受理后,會在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發放居住證。居住證首次申辦免費,有效期為一年。
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收費說明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居住證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0〕6號),對流動人口首次領取居住證,不得收取居住證工本費。
辦事窗口
居住地鎮街市民服務中心、派出所、警務區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公安專區)辦理
相關提示:如對該內容有疑問,可撥打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買粉絲電話。
網上辦理申領對象:
跨地級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
2. 申請人居住證相片回執流水號
申領人已經辦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執,需要提供相片回執的,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4.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需與居住地址證明材料重復提供)、連續就讀證明等材料。
操作方法:
粵省事具體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買粉絲上搜索關注買粉絲“粵省事”,點擊“個人中心”—“指尖辦事”即可進入“粵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確保當前城市為“東莞市”,查找到“戶政(治安)”欄目;
第三步,根據個人需要,可以選擇相應的辦理事項,按照指引進行辦理。辦理的業務包括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簽注居住證、補領、換領居住證以及居住證辦理查詢。
粵居碼具體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買粉絲上搜索關注買粉絲“粵居碼|粵治安”,點擊“居住證”即可進入“居住證”的事項中。
第二步,根據個人需要,可以選擇相應的辦理事項,按照指引進行辦理。辦理的業務包括申領居住證、簽注居住證、居住證地址變更、申領居住證實體證件、注銷居住證、居住登記項目變更。
申領流程:
1.申領資格校驗
校驗申請人是否符合申領居住證的基本條件。
2.填寫申領信息
申領資格校驗通過后,完善申領信息。
3.上傳電子材料
根據申領居住證條件,上傳申領居住證所需的電子材料。
4.提交申請信息
核對錄入的申請信息,確認后提交辦理。
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受理機構:
居住地鎮街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或警務室
領取方式:
憑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務室受理窗口領取居住證。
費用說明:
如果您在其他地區已申請辦理廣東省居住證而未領取(包括首次免費辦理),本次辦理需繳納20元工本費。
查詢進度:
按照指引輸入公民身份證號碼或受理號可查詢辦理居住證進度。
方法一:粵省事查詢進度。第一步,在買粉絲上搜索關注買粉絲“粵省事”,點擊“個人中心”—“指尖辦事”即可進入“粵省事”小程序。第二步,確保當前城市為“東莞市”,查找到“戶政(治安)”欄目;第三步,選擇“居住證查詢辦理”,按照指引進行辦理。
方法二:粵居碼查詢進度。第一步,在買粉絲上搜索關注買粉絲“粵居碼|粵治安”,點擊“居住證”即可進入“居住證”的事項中。第二步,在頁面中點擊“進度查詢”。
注意事項:
1、在錄入居住地址時,盡量選擇“標準地址”,選擇“標準地址”時,系統會自動選擇轄區派出所;錄入非“標準地址”時,由申辦人自行選擇轄區派出所,如轄區派出所選擇不正確,將作退回處理,并通過本買粉絲通知申辦人。
2、提交申請后會有買粉絲推送消息告知在哪個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1、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
2、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居住證主要意義:
1.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準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
2.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后,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3.同時“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
主要功能:
居住證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臺,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加載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并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門禁應用。通過加載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企業一證通。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法律主觀:
居住證在網上申請更換可以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填寫信息;填寫完成確認提交、電聯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通過,通過后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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