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下線
南京學法免分學不了,有可能是當地該功能還沒有上線,或者是該功能暫時下線
用戶登錄“南京公安”買粉絲買粉絲,進行實名認證,認證成功后方可進入“學法免分”模塊進行學習和答題
不可以的,學法免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持南京市
機動車駕駛證
的駕駛人,僅限處理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蘇A
號牌
(
藍牌
、小型非營運)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曝光行為。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1月4日是一個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為一個記分周期。
法律依據: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關于印發《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號)。
第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但有以下七中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三)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四)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六)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七)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學法減分
處200元罰款,依據如下: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2024-07-1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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