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
1. 貿易術語(Trade terms),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用一個簡短的概念或三個字母的外文縮寫來表示價格的構成和買賣雙方在貨物交接中有關手續、費用和風險責任的劃分
現在依據的標準為《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組別國際電碼交貨地點賣方責任E組(啟運術語)EXW商品產地、所在地賣方在自己的處所把貨交給買方F組(主運費未付)FCA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賣方須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FOB裝運港船上C組(主運費已付)CFR裝運港船上賣方承辦運輸,必要時代辦保險但不承擔啟運后的任何風險或額外費用CIF裝運港船上CPT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CIP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D組(抵達術語)DAF出口國邊境賣方必須承擔把貨物交至目的地國家所需的全部費用和風險DES卸貨港船上DEQ卸貨港碼頭DDU卸貨港保稅倉庫DDR進口國買方指定地點2. 主要分類按術語的性質分(1) 待運合同 (E組) 賣方無需運輸裝運
(2) 裝運合同(F、C組)賣方僅負責裝運,不保證買方收到貨物
(3) 到貨合同(D組)賣方需保證買方收到貨物
按交貨方式分(1) 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也叫單證交貨
賣方可通過向買方提交貨運單據來完成其交貨義務
CFR、CIF、CPT、CIP組屬于此類(2) 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 賣方必須按規定的方式將貨物交到指定的地點,實際地交付貨物
其他組屬于此類
3. 常用術語介紹(1) FOB,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這一術語通常譯為裝運港船上交貨,簡稱船上交貨,也就是常聽到的離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
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此開始承擔全部費用及貨物丟失或損壞的風險
同時要求賣方對出口的貨物清關
FOB術語的變形:在具體的運用中,與裝船有關的費用,主要是理艙費和平艙費等裝船費由何方負擔,買賣雙方需要在合同中做詳細的規定
FOB line terms(班輪條件)FOB 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FOB stowed(理艙費在內)FOB trimmed(平艙費在內) (2)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也就是常聽到的到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裝運后及時通知買方
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并負責辦理貨運保險和租船訂艙,支付保險費用和從裝運港到目的地的費用
CIF術語的變形:對于卸貨費用的負擔,各國港口有不同的做法
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對此又有詳細規定
CIF line terms(班輪條件)CIF ex-ship’s hold(艙底交貨)CIF landed(卸到岸上)買賣雙方對FOB和CIF的取舍
在實踐中提倡賣CIF,買FOB
提高貿易的靈活性和盈利性減少或避免貨損貨差甚至被詐騙的危險
(3) DDU, delivered 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目的地向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交付,但無需將貨卸下,即賣方是在目的地的運輸工具上交貨的
買方自行卸貨,辦理進口清關,并承擔貨物交付起的一切費用
(4) DDP delivered 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國的指定地,經進口清關,交由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支配
貨物交付前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進出口清關的捐稅和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所以當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取得進出口許可證時,不應采用此術語
一. 結匯方式1. 貨款支付工具貨幣(CURRENCY)票據(BILL) 匯票(DRAFT)本票(PROMISSORY NOTE)支票(CHECK) 2. 結匯方式匯付(Remittance)指匯出行(Remitting bank)應匯款人(Remitter)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把一定的金額,通過匯入行或付款行( Paying bank)的國外聯行或代理行,付給收款人( Payee, Beneficiary)的一種方式
業務流程(T/T)(1) 申請并交款 (2) 取得交款回執(3) 電報通知付款(4) 核實通知并付款(5) 轉寄付訖收據 分類(1) 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 簡稱T/T)(2) 信匯(Mail Transfer ,M/T)(3) 票匯(Banker’s Demand Draft, D/D)區別電匯和信匯的收款人只能向付款行自取或委托往來的銀行代收,記入其帳戶,不能經過背書轉讓流通,而票匯的收款人加具背書可以轉讓匯票
3.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將開具的匯票交給所在地銀行,委托該行通過它在進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向進口商收取貨
1、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后交付,貨過船舷后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3、完稅后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擴展資料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3種:(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專門解釋CIF術語;(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它對下列6種貿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Ex Dock (目的港碼頭交貨);(3)《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13種貿易術語進行解釋,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有哪幾個長用的有FOB(發貨港越過船選交貨)
CIF(成本 +運費+保險)
DDU(目的地交貨,不含稅)
就這幾個!
共有:WEX.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有關貿易術語的三個國際慣例是什么?,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有三個,它們是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最早制定的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的慣例指的是什么國際上最早制定的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是《華沙—牛津規則》(Warsaw --Oxford Rules),是國際法協會于1932年專門為解釋CIF合同而制定的。這一規則對于CIF的性質、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的劃分以及所有權轉移的方式等問題都作了比較詳細的解釋。
制定關于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的目的是什么使國際貿易中復雜的價格構成條理化、規范化、標準化,使買賣雙方就復雜的價格問題有了共同語言,簡化了交易手續,節省磋商的時間和費用,明確了買賣雙方的責任。
國際貿易術語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有利于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
2有利于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決履行當中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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