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人才表彰獎勵、人才計劃稱號。
2、獲得國家級獎項(排名前五)、省部級獎項(排名前三)。獲得四川省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認定。博士后期滿出站。
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待的分為省級高層次人才和市級高層次人才兩類。省級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來蓉工作的“兩院”院士,中央和省委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國家和省“千人計劃”、國家“萬人計劃”和“天府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四川杰出人才獎”“天府友誼獎”獲得者,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天府學者”特聘專家、在站博士后等。
引進人才可擔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國有商業金融機構中級以上的領導職務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及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重大工程和建設項目的負責人;引進人才可作為各類政府獎勵候選人,對愛黨愛國、代表性強、貢獻突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在政治上作適當安排。引進人才可申請國家和省各類科技計劃、科研基金項目、科技資金及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對全省經濟、科技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項目,可以特別項目形式給予支持。
成都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1、入選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A類且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人才。(其中在高新區創辦企業的申報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在高新區就業的申報人連續繳納社保滿3個月)
2、曾在世界500強或同等級別企業擔任副總以上高管、首席技術官(技術帶頭人)、首席運營官或同等級別,且在成都高新區創辦企業的人才。(申報人在該企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3、成都高新區認定的平臺生態型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主要創始人(董事長、總經理、CEO)。(申報人在該企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三十七條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法律分析】:1、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2、 年齡在45周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3、 在成都市六城區落實了工作單位(工作單位須在成都市六城區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或在成都市郊區(市、縣)落實工作單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區擁有產權房屋者。
【法律依據】:《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符合以下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一)調動、安置、招錄人員1.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的。2.中央、本省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權限調動、招錄到本市工作的。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準安置的離休干部。4.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離退休人員。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的學生。6.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7.在本市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二)軍隊安置、家屬隨軍人員1.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未參加工作的子女。2.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退役士兵。3.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隨軍家屬。4.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離退休干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三)投靠、收養人員1.與本市人員結婚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3年的。2.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3.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身邊無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4.被本市戶籍人員收養的未成年人,且辦理了合法收養手續的。5.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等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本市直系親屬撫養的。通過投靠、收養申請入戶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直系親屬,其中一方應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四)國(境)外來蓉定居人員1.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恢復戶口的原本市戶籍人員。2.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的華僑。3.取得《批準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的港、澳地區居民,取得《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的臺灣地區居民。4.取得中國國籍的外國人。(五)按照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七)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申請恢復戶口。《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進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的。(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的。(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經單位推薦、人社部門認定的。(四)取得“蓉城人才綠卡”的人員,按規定申請入戶。
【溫馨提示】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成都博士落戶所享受的待遇:
1、子女入學享有政策規定的特殊優惠政策;
2、就業創業有相應的補助資金。
成都博士后落戶注意事項:
1、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2、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3、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一、成都人才落戶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后可申請辦理落戶:
1、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具有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以上人員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可按該條件申請辦理落戶。申請人應當按照公安機關告知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二、申請材料包括:
1、《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書;
3、學歷驗證認證報告,申請人戶口簿;
4、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金融社保卡;
5、申請人社保清單1份。
三、《成都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行動計劃》規定
1、鼓勵青年人才來蓉落戶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憑畢業證來蓉即可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憑單位推薦、部門認定辦理落戶手續。
2、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對急需緊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賃服務,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滿5年按其貢獻可以不高于入住時市場價格購買該公寓。在產業新城建設配套租賃住房,由各區(市)縣政府根據企業和項目情況,按市場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給產業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勵用人單位按城市規劃與土地出讓管理有關規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給本單位基礎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來蓉應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驛站,7天內免費入住。
法律依據: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第三條符合以下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調動、安置、招錄人員
1.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權限調動、招錄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準安置的離休干部。
4.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離退休人員。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的學生。
6.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7.在本市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
(二)軍隊安置、家屬隨軍人員
1.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未參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隨軍家屬。
4.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離退休干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養人員
1.與本市人員結婚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
3.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身邊無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戶籍人員收養的未成年人,且辦理了合法收養手續的。
5.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等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本市直系親屬撫養的。
通過投靠、收養申請入戶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直系親屬,其中一方應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
(四)國(境)外來蓉定居人員
1.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恢復戶口的原本市戶籍人員。
2.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的華僑。
3.取得《批準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的港、澳地區居民,取得《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的臺灣地區居民。
4.取得中國國籍的外國人。
(五)按照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申請恢復戶口。
第四條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進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的。
(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經單位推薦、人社部門認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綠卡”的人員,按規定申請入戶。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的通知》
第六條引進人才安家補貼。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重點企業新引進的符合《成都市企業引進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補貼目錄》I、II、Ⅲ類條件之一的人才,從引進的次月起3年內,給予 3000元/人/月的引進人才安家補貼;符合《成都市企業引進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補貼目錄》IV類條件之一,或符合《成都市人才開發指引(成都人才白皮書)》中緊缺度3星崗位要求的人才,從引進的次月起3年內,給予 2000元/人/月的引進人才安家補貼。
第七條企業引才補貼。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重點企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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