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為貨物銷售平臺,實際提供商品商戶為: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
所以您收到的發票銷售方不是“京東”。
故你收到的商品是由第三方賣家提供,賣家給您開具發票您可以看一下發票銷售方是否與公章上的公司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的話這張發票是無效的,您需要聯系賣家重新開具。
擴展資料:
依據: 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 第三、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
第十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為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投資,系京東商城華南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名稱。
自2004年初正式涉足電子商務領域以來,京東商城一直保持高速成長,連續六年增長率均超過200%。
京東商城始終堅持以純電子商務模式運營,縮減中間環節,為消費者在第一時間提供優質的產品及滿意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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