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對外貿易法的基本原則是:全國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的原則;維護公平、自由對外貿易秩序的原則;貨物與技術的自由進出口原則。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進出口。
法律客觀:《對外貿易法》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對外貿易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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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對外貿易法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全國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原則
2維護公平自由貿易秩序
3實行貨物技術進出口自由原則
4按協議開展服務貿易原則
5實行平等互利、互惠對等的國際貿易關系原則
二、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
(一)主體范圍:
在我國境內取得合法資格直接或間接從事外貿業務的公司、組織、個人。
(二)貿易范圍:
1、對外貿易
貨物進出口
技術進出口
國際服務貿易
2、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三)對外貿易法適用的管理行為:
對貨物進出口的管理
對技術進出口的管理
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管理
對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四)對外貿易法適用的地域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發生的對外貿易行為,原則上均適用《對外貿易法》。
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三個“單獨關稅區”之間的貿易,視為進出口貿易。
三、對外貿易法確立的管理制度: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制度
1、對外貿易經營者
從事外貿活動的法人、組織、個人
2、對外貿易經營資格
例:(06年試題)
根據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只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并進行備案登記,就可獲取對外貿易經營者資格。(是)
3、國營貿易
從事國營貿易的必須經授權。
4、外貿代理制
(二)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管理制度
(三)國際服務貿易管理制度
我國對外貿易法僅規定了開展國際服務貿易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管理制度,我國將根據所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作的,給予其他締約方或參加方以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四)對外貿易救濟制度
1)對外貿易調查:主要規定調查事項、調查程序和調查中的義務。
2)建立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制度
(五)對外貿易促進制度:
實行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信貸、出口退稅方式
建立公共信息服務體系
鼓勵開拓市場
實行扶持政策
四、違反對外貿易法的法律責任
1、違反對外貿易經營秩序的處罰:
壟斷行為:外貿主管機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壟斷行為的危害
不正當競爭行為:處罰,外貿主管機關可以禁止此行為
2、違反對外貿易管理的法律責任
1)違反國營貿易管理
2)非法進出口貨物和技術
3)非法從事國際服務貿易
4)非法從事外貿禁止的行為
5)非法從事外貿的配合處罰
6)國家對外貿易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收受賄賂
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1.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
2.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
3.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4.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原則
5.堅持以質取勝,市場多元化戰略
6.積極轉變外貿增長方式
7.增強規則、法律意識,完善法律法規
8.順應經濟全球化趨勢,培養熟悉世貿組織規則和國際貿易的高素質人才
9.轉變政府管理經濟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10.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國際國內
要發展對外貿易。通過發展對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是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要優化進出口結構,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努力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的矛盾。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擴大服務產品和農產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進口。加強國家口岸管理和檢驗檢疫工作。
要引導和規范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完善財稅、信貸、外匯、保險等政策措施,支持有實力、有信譽、有競爭力的各種所有制企業走出去。加強引導和協調,避免企業在境外盲目投資和惡性競爭。發展對外承包工程與勞務合作。辦好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推動多哈回合談判進程,積極參與多邊貿易規則制定,穩步推進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區建設。
【答案】:C
本題考核《對外貿易法》的原則。我國《對外貿易法》基本原則有統一管理原則、公平自由原則、平等互利原則、區域合作原則、非歧視原則、互惠對等原則。
法律分析:1、非歧視原則。該原則是指,WTO各成員之間應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貿易,相互的貿易關系中不應存在差別待遇。
2、互惠原則。互惠原則,也叫對等原則,是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以貿易上的優惠待遇。
3、最惠國待遇原則。WTO實行的是多邊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成員就任何一項產品的關稅或其他方面給予另一成員以好處,它就必須立即和無條件地將這一優惠待遇給予其他成員。
4、國民待遇原則。主要是調節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在國內市場關系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同類產品的待遇。
5、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任何成員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員方領土的產品的輸入,或向其他成員方領土輸出或銷售出口產品。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展情況的報告》,對我國政府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中國對外技術貿易政策的主要原則:1,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并不斷擴大與世界各國的經濟合作
2,采用技術貿易多元化策略,多渠道籌集資金,并以多種靈活方式開展對外技術貿易
引進方面要拓寬引進技術國別,防止過分依賴某些單一渠道,導致少數國家的技術壟斷和苛刻的轉讓條件;在出口方面要以亞太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重點,積極開拓新的國際市場
3,不斷擴大技術貿易的規模
4,以法律、經濟手段加強宏觀管理和協調
5,利用稅收、財政等優惠政策來促進對外技術貿易的發展
6,注重引進吸收,已引進推動國內技術的開發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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