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區域和臨街、臨路的危險地段要懸掛安全標志、夜間用紅燈警示。在有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要采取有效的便民措施。
九、位于主次干道兩側及城區繁華區域和居民區的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時間要避開上下班高峰期,不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進行施工;“中考、高考”期間在考場100米半徑范圍內停止拆房施工。重點工程或采用爆破工拆除的工程必須在夜間施工的,事先向工程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報安監站審批、區環保局批準同意后才進行施工。
十、房屋拆除施工單位要規范用工行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不招收“三無”盲流人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和癲癇病的人員不安排從事高處作業。新工人、換崗工人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人員等必須持證才能上崗。在拆房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和文明施工交底,告知該項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須分別簽字。施工現場負責人需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班前教育,并由施工現場安全員記錄教育內容、人員和拆房施工“安全日志”。
十一、房屋拆除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要在現場指揮,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施工現場的所有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強制性標準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汗背心、短褲、拖鞋和酒后上崗作業。高處作業不得任意向下拋擲拆除的物料,禁止用人力推倒方法進行拆除施工。使用吊機或起重設備,要有專人指揮,機操工、指揮和司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超載、斜吊,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十二、房屋拆除施工單位進行管道、容器拆除時,要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應措施清除廢氣、廢液后方可施工。采用電氣焊,要嚴格執行明火作業的有關規定,配備監護人員和滅火器材。
十三、遇有雨、 雪、 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要停止拆除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將未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作為臨時辦公、住宿及倉庫使用。
十四、施工作業發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電纜、管道和構筑物時,要停止作業,保護現場,并向有關單位及部門報告,經同意后再恢復施工。 十五、施工作業時要采取降塵措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種材料、構件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至市容環衛部門指定的場所傾倒,運輸過程中不發生拋、灑、滴、漏等污染環境的行為。不在施工現場焚燒廢棄雜物。
十六、房屋拆除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十七、施工作業結束后,做到場清地平,及時修復因施工損壞的市政公用設施。
十八、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十九、本工程項目拆除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房屋拆除工程標準、規范、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十、本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
建設單位/拆遷實施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4甲方:(以下簡稱甲方)涼州區金山鄉金山村委會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涼州區金山鄉金山小學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金山小學相關D級危房,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拆除范圍:
1、拆除伙房及生活用房。
2、房屋結構:土木結構
3、拆除范圍:拆除房屋門墻與隔墻、房屋后墻拆除到與操場隔墻一致為止,清除所有房屋垃圾。
二、拆除時間:20xx年8月21日—8月24日。
三、質量要求:
1、±0.00米以上,拆除場地平整,無房屋垃圾。
2、乙方在完成施工后,對所保留的后墻進行墻面修復,并對其及操場隔墻上加蓋磚帽。
四、結算方式: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拆除所得的木料及門窗歸乙方所有,甲方并付乙方現金二百元。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甲方負責指揮房屋拆除,四至界限,疏通完善,制定場地及垃圾處理方式。
六、乙方在拆除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認真執行《安全規范》和《安全條例》。扎實抓好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聽從甲方安排。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如遇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共同協商解決。
七、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確保周圍道路、水電的暢通,保證學校水電等設施的完好。乙方對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負完全責任。
八、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生效后四日內完成拆遷范圍內的建筑物及附屬物的拆除和場地清理工作。負責每推延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不可抗力及自然因素除外)。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甲乙雙方訂立此協議均系自愿,并無反悔,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xxx
電話:xx
乙方:(簽字蓋章)xxx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5甲方(工程發包方):陜西省外經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盛龍廣場2#地塊項目部
乙方(工程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拆除、安裝活動板房的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陜西省外經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盛龍廣場2#地塊項目(方新村)活動板房一棟,板房面積約為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拆除、運輸活動板房的收費標準為:
按單價元/㎡包干,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拆除、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分類整齊堆放。
第三條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服務的有關事項
嚴格按國家相關規范、規定進行施工生產,確保拆除部件的完好率;
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規范施工生產,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I、涉及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安裝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施”(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設備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環節,應制訂施工“三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安裝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施”,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安裝現場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安裝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陳坤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作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白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另外附頁。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行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xx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xxx
地址: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日期:x年x月x日
電話:xx
合同簽訂地點:xxx
乙方:xxx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xxx
地址:xxx
乙方代表(簽字):xxx
日期:x年x月x日
電話:xxx
拆除房屋的協議書 篇6立協議單位:
x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 以下簡稱乙方 )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
2024-07-26 19:23
2024-07-26 19:19
2024-07-26 19:16
2024-07-26 18:35
2024-07-26 17:31
2024-07-26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