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規定,在校學生可申請獲得以下獎助: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學校設立的綜合獎學金、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包括學習優秀獎、文體競賽優秀獎、學術科研獎等)。除上述獎助外,為對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學業支持,符合國家規定的貧困生貸款條件者,還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當年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可在家庭所在市(縣、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學費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具體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本科四年制,其中普通類本科專業學費15000-18000元/年,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18000元/年,體育類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年。具體本科分專業學費標準在我校《招生手冊》《新生入學指南》、學校招生官網、學校財務處《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收費標準公示牌》等渠道公示和查詢,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住宿費1200-2200元/年,其中銅梁校區6人間1200元/年/生、合川B校區6人間2200元/年/生。
第八章 入學及復查
第二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跨境商務學院、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各專業新生在合川B校區報到,其余學院各專業新生在銅梁校區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之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重要聲明:我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委會的領導下由招生工作處負責具體實施,校黨委紀檢負責全程監督。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招生工作,有關招生相關事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工作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對外經貿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42881909
2.招生服務:
招生部門: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工作處
招生熱線: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傳真)
15723231118(夜間值班)、15723238118(短信平臺)
買粉絲QQ:1326976495、1325482229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學校買粉絲:買粉絲://買粉絲.ccibe.e.買粉絲
招生買粉絲:買粉絲://zs.ccibe.e.買粉絲
學校地址:合川校區(A校區:重慶市合川區學府路88號、B校區:合川區濮湖大道168號)
銅梁校區(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4號)
2024-07-23 04:17
2024-07-23 03:29
2024-07-23 03:26
2024-07-23 02:52
2024-07-23 02:09
2024-07-23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