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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需準備資料清單1、1 張 2 寸照片
電子版2、授權和承諾書
如有配偶隨遷,需共同簽字3、主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
4、戶口本
戶口本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如果無法提供戶口本,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 戶籍證明也可代替。戶口本必須為非農戶口上海居住地街道計生辦的計劃生育證明
需注明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戶口所在地計生證明(改成承諾書)
5、婚育材料
未婚不需要提供(1)已婚者:結婚證
2 本均要(2)離異者:
a 離婚證
b 離婚協議書 (備:需民政部門蓋章)
c 法院調解(判決)書6、子女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
未婚不需要提供7、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未婚不需要提供,2016.01 以前的二胎再生育審批表,準生證等8、所有的勞動合同和退工單或者離職證明均需要準備好原件和復印件
外地最后一家 單位的離職證明必要9、社保清單
社保單查詢密碼:可手機下載“上海人社”APP,APP 中可以注冊設置查詢 密碼;
在城保個人繳費中查詢10、2018 年 12 月前的個稅查詢:點擊登錄上海稅務局官網,實名登錄
登入進去后,點我要辦稅——證明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查詢和申請11、19 年之后的個稅查詢方法設置:下載個人所得稅 app 實名認證后登錄密碼
12、在滬落戶地址證明
(1)落戶家庭戶提供
a 房產證掃描件
b 房屋產權人戶口本
c 和房屋產權人的關系親屬證明
d 房屋產權人的戶口本以及同意入戶承諾書(2)落戶社區公共戶
什么材料均不需要提供
公司需準備資料清單1、2019 年至 2020 年納稅客戶端截圖并且加蓋公章
2、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意事項:網上提交后,在市民云 APP 或者上海人社 app 里可以查看落戶辦理進度
職稱者需要提供如下材料3 年 2 倍不用提供下面材料1、中級專業技術職位任職資格證書或二級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位聘任表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崗位說明書2、聘任材料
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專業技術職位聘任表、崗位說明書、聘書。驗原件, 留復印件3、學歷證書(按職稱申報者需要此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創投類的材料另外準備
☑《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原件
☑《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必須網上申報后用手機打印。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
☑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特定行業的許可證復印件(均加蓋單位公章)。
注:單位為分公司的,需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總公司出具的授權書。
☑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
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頁及本人信息頁),本人為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調動人員戶籍類別須明確為“非農業戶口”或“農業戶口”)
為確保戶口遷出、遷進地址的正確性,建議戶口簿更新為近兩年內簽發的,或申請人提供無戶籍地址變更的承諾書。
如是家庭戶,則提供明確是農村戶口還是非農戶口的個人承諾書;如是開具戶籍證明的,則建議派出所在開具戶籍證明時明確是農村戶口還是非農戶口。
☑持證期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累計滿7年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應繳未繳的補繳不計入累計)
☑2006年至今稅單原件,包括需要說明的材料。
根據個人在上海的實際工作時間打印稅單。
☑職稱、職業資格材料。
①通過評審、考試取得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評審表(或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及聘任證書;(中央各部(副部)授權下屬企業設立的評審機構須提供國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級單位授權成立該評審機構的批復或備案材料)
②經批準,通過以聘代評的方式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提供單位的聘書;
③本市頒發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者由外省市核發且通過本市考核復評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單位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經認可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單位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勞動合同。
在單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時,申請人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還有6個月以上。
☑現居住地和戶籍地街道(鎮)以上政府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原件。
此類證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證明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故建議在窗口老師看了材料沒有其他問題時再去戶籍地開。
☑無治安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個人承諾、單位蓋章。
☑婚育證明材料。
①未婚者:無需提供未婚證明;
②已婚者:結婚證書。
③離異者: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④喪偶者:補充提供死亡證明原件。
☑本市落戶地證明。
①本人(或配偶)在滬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②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職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證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同意落戶證明;
③落戶在本市直系親屬家中的,提供本人與直系親屬的身份關系證明,直系親屬在滬的居住房屋產權證或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本(核對原件、留復印件)、同意落戶證明;
④社區公共戶
落社區公共戶必須“四個沒有”:
1、申請單位沒有集體戶口;
2、本人與配偶在滬沒有房產;
3、本人與配偶直系親屬在滬沒有房產;
4、本人與配偶在滬沒有簽訂過購房協議、且在居轉戶審批過程中也不會簽訂購房協議。
☑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隨遷也需提供):
①獨生子女: 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獨生子女證明、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②非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計生的相關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準生證、二胎審批表及二胎申請理由材料等;
③如子女隨遷并大于16周歲,則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讀證明和學籍證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申請人戶籍地人事檔案保管地址。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才中心或就業促進中心。特殊情況請向窗口買粉絲。只有基本滿足居轉戶條件的申請人方可由人才中心受理窗口開具調檔函。
如因辦理居住證積分檔案已調至本市相關區人才中心的,則提供該中心的名稱與地址即可。
☑所有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如退工單、離職證明(必須寫清楚何時進單位、何時離開單位)等。原件需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中。
如原單位已注銷,則需提供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原件。
注:檔案中有完整工作履歷,不需要提供相關工作證明。
☑其他證明材料(滿足激勵條件所需的材料)。(根據每人申報情況決定是否需要)
1.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個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本市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評審表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本市的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投資人的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創業人才
申報單位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投資協議;
股東證明(提供企業驗資報告和工商機讀證明);
資金到位且持續投資滿1年的證明(以企業驗資報告和工商機讀證明為準);
覆蓋創業投資資金投資期的勞動合同。
4.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申報單位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備案證明;
最近3年的技術合同(須經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認定登記);
技術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證明:合同交易往來發票和第三方傭金服務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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