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人的出口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流通型企業,這些以采購貨物出口為特點的企業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即對銷項免稅,進項稅額退稅。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進項金額和退稅率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的進項金額×退稅率
對出口貨物的庫存和銷售均采用加權平均價格的企業,也可按適用不同稅率的貨物分別依下列公式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退稅率
2、外貿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持普通發票特準退稅的抽紗、工藝品等十二類貨物,應將普通發票上價稅合計的銷售額先換算成不含稅價格,然后據以計算出口貨物退稅額。
計算公式: 普通發票所列
退稅額= (含增值稅)÷(1+征收率)×退稅率
銷售金額
二、 出口貨物免抵退稅辦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7〗50號文件規定,凡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一律實行“免、抵、退”稅收管理辦法。2002年實行免抵退稅的企業范圍又進一步擴大,財稅[2002]7號規定,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委托或自營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
現行免抵退稅辦法是: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稅額部分予以退稅。
有關計算公式: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 ―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2、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 免抵退稅抵減額
3、 免抵退稅抵減額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對一般貿易來說因為沒有進料加工購進材料所以“免抵退稅抵減額”為0,可以不計)
(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 當期應退稅額
(2) 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4、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三、 出口貨物免稅辦法
被認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
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增值稅征收率
第五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申報
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是企業出口或......>>
因為免退稅是針對外貿企業來說的,免是指免銷項稅,退是指按退稅率退進項稅。免抵退稅是針對生產型企業來說的。
外貿出口免退稅的最初方式只有外貿公司出口免退稅,目前由于很多生產型企業也獲得了出口資質,所以就出現了對于生產型企業出口自產產品的退稅政策,也就是免抵退。因為生產型企業的退稅憑證是商業發票,而外貿公司的退稅憑據是工廠出具的增值稅發票,所以就出現了外貿企業是免退稅,生產型企業是免抵退稅。
擴展資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及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區別
外貿企業實行免、退稅方法, 即對出口環節中的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所退稅額是國內采購部分發生的增值稅。
外貿型企業對于出口商品沒有限制,只要是在國內采購并且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產品都可以退,當然商品退稅率不能為0。
參考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免抵退稅”&“免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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