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門核定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制定的招生規則進行招生。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買粉絲意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制定,以及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員會頒布的有關高校招生政策和實施細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我院2022年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 “分數優先,遵循 志愿 ”的錄取規則。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進檔考生分為普通類和體藝類:
(1)外省(市、區)普通類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福建省普通類考試按轉換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福建省專科批、 藝術 類專科、 體育 類專科批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
普通類考生按高考總成績排序。考生成績分數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試均按省統考類別的綜合分(含照顧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然后將類別中的考生依次按專業填報順序錄取。如果綜合分分數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3)外省(市、區)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以各省統考成績為準,其文考成績和藝考成績達到各省(市、區)藝術類專科投檔線后,按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分計算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執行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十八條 獎學金
(一)表現優異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二)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 勵志 獎學金5000元/年。
(三) 學習 成績優秀的學生可申請學校獎學金。
(四)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學校單項獎勵金300-15000元。
第十九條 助學金
(一)在校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
(二)國家特困助學金4500元/年;貧困生助學金2800元/年。
(三)學校勤工助學中心為每位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服務。
(四)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學生可申請緩交 學費 。
(五)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將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部分或全部減免學費。
第七章 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文件規定,收費標準上報廈門市教育局及廈門市發改委,并學校公示后執行。
1、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我院網站。
2、住宿費收費標準:6人間空調住宿費1980元/生.學年。
3、代辦費收費標準:
教材費:每人每學年700元,每學年按實際發生額結算,多退少補,學生畢業離校前結清。
生活用品:新生入學時一次性繳納代辦費680元。代辦費由學院代收代支,嚴格遵守“專款專用,不得盈利”的原則。
4、體檢費:30元/生。
5、退費辦法:
凡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按照(按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 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十天。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錄取通知書;
2、廈門南洋職業學院官網招生頻道(買粉絲://買粉絲.ny2000.買粉絲)和招生辦買粉絲;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和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各種渠道。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法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通過登錄我院官方網站及我院招生辦買粉絲查閱我校辦學情況、招生資訊。
學校招生辦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文教區洪鐘大道5068號
郵政編碼:361101
招生辦買粉絲電話: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時)
招生辦傳真:0592-5061178
招生監察、投訴電話:0592-7769396
招生辦買粉絲:gh_12a3b4fe1958
買粉絲:買粉絲.ny2000.買粉絲 電子郵箱:xmnanyang@163.買粉絲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廈門南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2年秋季招生開始實施。
2021年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招生章程
重慶對外經貿學院,位于重慶市合川區,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2021年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招生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及要求,結合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重慶對外經貿學院(原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院校國標碼:13589。
第三條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辦學地點及辦學條件:我校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2012年12月經教育部批復,由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轉設更名為重慶對外經貿學院。現有合川校區(重慶市合川區學府路9號)、銅梁校區(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4號)兩個校區,占地1277.6畝,校舍建筑面積約29.7萬平方米,是重慶市政府命名的“重慶市園林式單位”。目前設有跨境商務學院、文學與創意傳播學院、外語外貿學院、大數據與智能工程學院、數學與計算機學院、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音樂舞蹈學院、影視融媒體學院、學前教育學院、體育與健康學院、政治課教學部等12個二級學院(部),開設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45個、專科專業4個,在校生19000余人。學校擁有功能齊全的現代化教學設施、文化體育設施和綜合配套的服務設施,能滿足學校各專業現代化教學需要。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和專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章 報考條件
第七條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第八條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于報考我校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九條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翻譯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它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不安排其它語種的教學。
第十條報考我校的考生(除高職分類和高職擴招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面向全國三十一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三條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對各專業間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在當地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對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 以內,對實行“順序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六條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對按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投檔規則投檔到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取。普通類考生的專業錄取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沒有明確規定排序規則的省份,則依次比較文化綜合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七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統考)專業成績為依據,若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建議高校錄取原則與投檔原則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若相同再按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直轄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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