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書、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等公務證書,并且填寫了裝箱單、裝船通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貨物運輸保險單、商業發票等商務單證。合同中的條款必須和內容是一致的,防止出現錯列,漏列等問題。在填寫單證時要特別的細心,注意日期是不容許有半點的差錯。
四、實訓心得
在這一周的國際貿易實訓當中,在老師的指導下,在同學們的幫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把老師交給我們的實訓任務圓滿完成了。在實訓的過程中,我對國際貿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過實訓,我對進出口貿易交易前的準備,經營方案的制定,模擬談判磋商交易,擬定合同單證,一些基本的操作從開始的一無所知到現在能夠應用到實檢中,特別是在對外貿易中采用哪種貿易術語,簽哪種單證可以降低風險和費用都有了一定的認識。也明白了,平時努力學習對理論知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時什么都沒學的話,那么操作起來根本就無法適從。還有就是有時候深奧的理論在實際操作當中卻是很簡單的,這會讓我們增加對這門學科的興趣。通過實訓,我覺得自己對國際知識的了解還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機會多學習一些相關方面的知識。同時,我也希望學校在以后我們的學習中,那些操作性比較強的的課程能結合教材多開展一些實訓,那樣將會更有助于我們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國際貿易實訓報告總結800字7
我們盼望已久的推銷理論實訓終于在這一周實現了.通過此次的推銷理論實訓,讓我對所學的專業"網絡營銷"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在這次實訓中,我們確實受益匪淺,不僅增加了我們的推銷理論知識,還擴大了我們的視野,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我們的社會實際運用能力,給了我們一次鍛煉實際運用能力的的機會,更給了我們一次展現自己的舞臺.
在這次實訓中,我進一步懂得了:理論知識固然重要,可是無實踐的理論卻是空談,真正做到理論與實踐的相結合,將理論真正運用到實踐中去,才能更好地將自己的才華展現出來,才能真正實現自己的價值。已經大三的我們,再過不到半年,就要畢業了,面臨是繼續深造,還是就業的壓力,我想我們更應該把握住最后的一段時間,充實、完善自我,攻破各科的實訓訓練,爭取做一名出色的單位工作人員!
推銷理論實訓喜的是可以培養自己的實際社會實踐能力,加深對本專業的認識。憂的是如果做得不好,或者根本不會做,那又該如何是好。帶著這種心情,我開始了有趣的歷程。為期五天的推銷理論實訓終于拉下帷幕了。持續五天的歷驗,感觸頗多,深深地體會到推銷其領域所起的作用,獲益匪淺。
實訓的目的和要求:要求學生學會怎樣推銷.讓學生更深層的理解推銷的作用.
實訓的內容及其實訓的步驟:要求每個班的學生分成幾組.然后每一組為一個推銷小組來推銷自己的產品.我們的產品是我們小組從批發店買來的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比如襪子,筆,紙等之類的東西.
一天的時間飛速的轉動,剛開始的兩天根本是一分錢也賺不到,我們一個個看著那些賣不出去的產品,盯著來來往往的學生我們很失望,根本就沒有信心再賣下去了,但是面對著這么多自己用錢買來的產品我們不得不賣下去,我們幾個同學剛開始就試著分析賣不掉產品的原因.答案是我們根本就沒有抓住我們該抓住的客戶,我們的客戶就是我們的同學,于是我們只要一見到我們的同學就要求他們來買,并且我們給他適當的優惠,終于成功了,我們的產品還不到半天就賣完了.成功的感覺很好.我想是這將近一周的推銷理論實訓給我們帶來了成功的先列.
通過推銷理論實訓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1、不夠耐心,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是來自失敗.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它都是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這在以后的工作崗位必須杜絕,2、要獨立完成,這次實訓如果沒有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幫助,是不會*完成的,因而非常感激老師和同學的精心指導。
這五天的推銷理論實訓讓我了解到各個崗位的責任,實際的社會實踐能力也加強了,理論聯系實際,對今后的走上社會奠定良好的基礎。這次實訓,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首先離不開同學們的精心準備及努力,更離不開各位老師及領導的耐心“不是一著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我相信,通過自己個人的努力,自己培養及指導,再加上大家的共同努力、齊心協力,我們才有了今天的輝煌。堅定的信心及個人堅定的意志,一定會實現自己美好理想,走上自己的成功之路。
1、信用證審核要點:
1)開證行是否是一家合格的銀行、信譽如何(與通知行確認);
2)金額是否正確(查對合同);
3)有沒有定金,比例是多少(查對合同);
4)是否需要保兌或投信保(查對合同);
5)如果需要保兌是否是指示加保的信用證(信用證上應有表述);
6)最遲裝船期(查對合同);
7)有效期是否是最遲裝船期后21天(信用證上應有體現);
8)到期地點是哪里,是否是中國,如果不是視交單速度看可不可以接受(與貨代確認提單的交付時間);
9)受益人是否本公司,名稱是否正確,地址是否正確(查對合同);
10)是否是限制議付信用證,而這家銀行又是我們不愿接受的(查看信用證條款);
11)是遠期證還是即期證(查對合同);
12)是否允許分批裝運(查對合同);
13)是否允許轉船(查對合同);
14)裝運港(查對合同);
15)卸貨港(查對合同);
16)貨物描述是否正確,將來是否會與提單不一致;貨物描述是否會對制單造成麻煩(查對合同);
17)所需單據能否滿足,尤其是提單上諸如打上運費、預計到港時間等能否滿足(查對合同);
18)有無軟條款(看信用證條款);
19)費用劃分是否合理(看信用證條款);
20)交單期限是否可行(根據交單速度確定)。
2、審證的依據:是合同和“UCP600”;
3、審證的基本原則:是要求信用證條款與合同的規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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