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2、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公司材料
(1) 人才引進申請報告(1份),內容包括單位簡介、引進人才簡介和引進理由;
(2)申報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和法人代碼證復印件(1份) 內容:申報單位出具;
(3)申報單位的外經貿批準證書復印件(1份) 內容:外商投資單位出具;
(4)錄用名冊(1份) 內容:一式三聯;
(5)申報單位與被引進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1份) 內容: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個人材料
(1)《引進人才登記表》(2份) 內容:由申報單位用鋼筆或墨水筆填寫,筆跡統不得涂改。
首頁的單位代碼為組織機構代碼,次頁的工作單位應填調動前的工作單位,檔案和人事關系已經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機構代理的應填當地人才交流機構代理,應完整填寫遷出遷入的詳細地址及派出所確切名稱。
第三頁的配偶情況未婚者填無,愛人已在滬者應詳細填寫愛人情況,第四頁的應填寫意見加蓋公或出具同意調出函。空白表格復印有效。
(2)引進人才條件認定證明(1份) 內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認定;
(3)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1份) 內容:需申報單位蓋章;
(4)檔案所在地同意調出函(1份) 內容:原籍檔案保管單位出具并蓋章;
(5)結婚證書復印件或未婚未育證明或已婚未育證明(1份) 內容:未婚證明須蓋章,原籍檔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證復印件(3份);
(7)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內容:須蓋章;
(8)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業務考核(1份) 內容:須蓋章;
(9)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參加邪教的證明(1份) 內容:須蓋章;
(10)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 內容:學歷證書原件需鑒定,高級職稱需要證原件及批復復印件;
(11)被引進人員戶籍證明原件及戶口本復印件(1份) 內容:原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進人員在上海落戶地的證明(1份) 內容:自己買房則需房產證;如落戶直系親屬家,則需戶主同意書及戶口本復印件;如落戶非直系親屬家,則需該戶主當地派出所同意證明、戶主同意書及戶口本復印件;
(13)被引進人員體檢報告(1份) 內容:上海區級以上醫院;
(14)隨遷人員的資料相同。
3、辦理流程;
按照我國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上海辦理居住證只要身份證就可以了,不過現在的地區不給辦理居住證了
不用交稅
好象是照片需要十元錢吧
還有什么需要交錢,我上次辦理好象是花二十五元錢,總計
2024-07-2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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