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不大,申報時可以用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準確.真
實.齊全.清楚地填報。
09.某進口單位在申報進口租賃期在一年以上的租賃貿易貨物時,只填制了一份貿易方式為
“租賃貿易”的報關單,海關認為其申報有誤。
10.某公司進口一批總重量為1萬公斤的飼料,該飼料的外包裝為紙袋,可單據上并沒有標
明扣除紙袋的凈重。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將毛重作為凈重來申報。
11.某租賃有限公司從事國內租賃業務。該公司委托廣州某對外貿易公司從日本進口50臺水
泥攪拌車,用于租借給國內的建筑公司。由廣州某對外貿易公司對外訂貨,向海關辦理進
口報關手續時,該批用于租賃貨物的貿易方式應填報為“一般貿易” 。
12.報關單上“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目,正確的填寫內容應有中文商品名稱.規格型號,
商品的英文名稱和品牌,缺一不可。
13.轉關運輸中的“指運地”是指出口貨物辦理報關發運手續的地點。
14.某化工進出口公司下屬某廠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原料一批,經海運抵港后,進口報
關單的“備案號”欄應填報為該貨物的加工貿易手冊的編號。
15.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監管.征稅.統計和開展稽查.調查的重要
依據,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出口貨物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查處進出
口貨物走私.違規的重要的書面依據。
16.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向我國提供援助一臺德國產的醫療儀器。德國受聯合國的委托將該
批貨物送往我國。在這種情況下,在進口報關單上應填報起運國為聯合國,原產國為德國。
17.北京煤炭進出口總公司對巴基斯坦簽約出口“水洗煉焦煤”10萬噸,由唐山煤炭分公司
執行合同,組織貨源,并安排出口。在這一情況下報關單“經營單位”欄目應填報為“北
京煤炭進出口總公司”11091×××××(北京煤炭進出口總公司的編號。
18.報關單上的“收貨單位”應為進口貨物在境內的最終消費.使用的單位名稱,“發貨單位”
應為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產或銷售的單位名稱。
19.某汽車進出口公司進口50輛德國生產小轎車,每輛車上附帶一套法國生產的維修工具,
進口報關時,維修工具的原產國應按小轎車填報為德國。
案例一:
A
國一公司向
B
國一公司出口泰國香米,并簽訂了
FOB
合同。
A
國公司在裝
船前向檢驗機構申請檢驗,檢驗結果是貨物符合合同的質量要求。
A
國公司在裝
船后及時向
B
國公司發出裝船通知,
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過大,
大米被海水
浸泡,質量降低。貨物到達目的港后,
B
國公司要求
A
國公司賠償差價損失。
問:
A
國公司是否應該對上述損失負責?如果本合同以
CIF
術語或
CFR
術語
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風險損失又分別由誰承擔?(
15
分)
答題要點:賣方不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的風險損失負責。該風險應該
由買方承擔。(
5
分)根據
In買粉絲nterms2000
的規定,在
FOB
術語中,賣方只承
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除非賣方
在交貨時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
5
分)如以
CIF
或
CFR
術語成交,賣方也同樣
不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的風險損失負責。根據
In買粉絲nterms2000
的規定,在
CIF
或
CFR
術語中,
賣方也只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
貨物越過船舷之后
的風險也由買方承擔,除非賣方在交貨時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5
分)
案例二:
托運人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貨物,
由承運人加拿大政府商業海運公司班
輪運輸。貨物裝船后,承運人向托運人簽發了海運提單,提單背面訂有適用《海
牙規則》的條款。但船在開航前發生火災,致使貨物受到損害,經調查,火災的
起因是由于經船長授權的雇傭人員在對排水管道加溫時疏忽所致。
托運人對未能
交貨造成的損失要求承運人賠償。(
10
分)
答案要點:承運人應賠償(
5
分),因未做到在開航前和開航時使船舶適航。
(
5
分)
案例三
:
2005
年甲國出口商
A
公司與乙國進口商
B
公司簽訂了一份
FOB
合同,
合同規
定由
A
公司出售大米
1000
噸給
B
公司。
A
公司在甲國某港口將
3000
噸散裝大米裝上船舶,
并指示承運
人
C
公司,在該批大米到達乙國
目的港后,將其中
1000
噸交給
B
公司,其余
2000
噸交給另一收貨人。但
C
公司的船舶在運輸途中因意外致
上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收益為還款資金來源,以該公司資產為擔保;該貸款
如果是有限追索權貸款,除上述收益和擔保外,一般還要求上海污水處理有限
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
4
)上述注冊資本和項目貸款中,哪些可以向
MIGA
投保?可投保什么險別?
答:柏林凈水廠投入的注冊資本及提供的貸款擔保,可以向
MIGA
投保,具體可
投保征收和類似措施險、戰爭和內亂險、外幣匯兌險、違約險。
案例十一:
中國出口公司與外國進口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簽訂干筍買賣合同,
合同規定
采用
CIF
術語,目的港為紐約,
4
月
15
日前將貨物裝船、發運,并及時提供相
關單據。中國出口公司于
4
月
10
日將貨物發運,由于天氣原因,通常只用
10
天的航程實際用了
20
多天,貨物于
5
月
1
日到達目的港。中國出口公司于
5
月
10
日交付有關單據。由于在海上時間過長,貨物發生霉變。
(
1
)中國出口公司是否存在違反合同的行為,為什么?
答:中國出口公司存在違約行為,因為它沒有及時交單,而及時交單是中國出
口公司承擔的重要義務之一。
(
2
)中國出口公司對貨物霉變是否承擔責任,為什么?
答:中國出口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根據
CIF
術語,貨物越過船舷時風險由賣
方轉移給買方。本案中包括霉變的貨物風險已經由中國出口公司轉移給外國進
口公司。
(
3
)假設合同規定“貨物到達目的港紐約的時間不晚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
中國出口公司又違反了哪種義務?
答:中國出口公司違反了按規定時間交貨的義務
案例十二:
甲國和乙國都是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的締約國。
甲國
A
公司與乙國
B
公
司簽訂了從
B
公司進口
100
噸白糖的合同。合同選用了《
2000
年國際貿易
術語解釋通則》的
FOB
術語,并約定付款方式為托收。此后,
A
公司與承運人
C
公司簽訂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
運輸合同受
《海牙規則》
的約束
)
,
并向
D
保險公
司投保了平安險。承運人的
E
輪按時抵達乙國裝貨,
B
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
的貨物。
在
E
輪駛向甲國目的港的途中,
因遭雷擊船舶發生了火災。
后來大火雖
被撲滅,但大部分白糖已經熔化。
B
公司委托銀行向
A
公司收取款項,
A
公司卻
以貨物已經發生損失為由拒絕付款。
試問:本案中的貨物損失應當由誰承擔
?
為什么
?
答:本案貨物損失應當由買方甲國
A
公司承擔。因為:
(1)
本案貨物因遭遇
雷擊
(
自然災害
)
造成大部分砂糖熔化
(
單獨海損
)
,這不屬于平安險的承保范圍,
所以保險人無須對貨物損失承擔責任;
(3
分
)
(2)
貨物損失是因雷擊所致,
對此承運人無過失,
因此也無須承擔責任;
(3
分
)
(3)
本案買賣合同選擇
FOB
貿易術語,在此貿易術語下貨物風險于裝運
港越過船舷時轉移,而由于貨物損失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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