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補價的情況下,支付補價方應當以換出 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收到補價方,應當以換入資產
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e.g.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計入投資收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1)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其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2)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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