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部人員
1、負責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和審計部各項管理辦法的制加實施;
2、負責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對各業務主管部門的自律監管進行再監督;
3、負責對全行經營活動真實性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內部控制綜合評價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高層任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
5、負責組織非現場審計和實施全行性信貸、資產負債管理、財務會計、銀行卡、國際業務以及計算機等專項審計活動;
6、負責對直屬經營性單位的定期常規現場審計工作和對下屬企業經營性單位定期常規現場審計作;
7、負責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經濟處罰和審計復議;負責內部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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