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物需要運輸的:
出賣人將標的物
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買受人
承擔。
3.出賣在途標的物的:
出賣人
出賣
交由承運人運輸的
在途標的物
,毀損、滅失的風險
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
承擔。
4
.
標的物質量有問題的:
買受人因
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而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出賣人
承擔。
七、履行費用的負擔
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除貨款以外的,為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
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
但如果是因為
合同權利人的原因
而導致
增加的履行費用
,由
合同權利人負擔
。
八、履行方式
除了上述的各項具體規定以外,對于與合同有關事項的履行方式的基本處理原則為:
按照
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
的方式履行。
STEP
3
如果在無書面約定的交易過程中,交易一方不予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交易,且經過雙方協商洽談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那么對于雙方的爭議解決問題,則可適用如下規定處理
:
一、違約責任的承擔
●
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受損害方可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
,
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
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
等違約責任
。
違約方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可要求違約方
賠償損失
。
●違約賠償數額的確定
1、減少價款數額
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可按照交付時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之間的
市場價差價
計算。
2、逾期付款損失賠償數額
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
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
,參照
逾期罰息利率
標準計算;
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按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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