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的好處和缺點可以說是眾說紛紜。事物是有兩面性的,但網紅帶來的好處和壞處確實有很大的爭議。
本文將從個人、粉絲、經濟、社會、大眾五個層面進行深入分析和權衡,并深入分享如下。
網紅帶來的好處和壞處,網紅的興衰都有苦,到底誰得到了好處?
01個人水平:為代表網紅自己的一群人帶來巨大的收益,但同時也助長了一些人的貪婪
從個人角度來看,網紅的優點是:
給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收益
給球隊和球隊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收益。
給子公司和企業等眾多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收益
網紅本身就是流量,流量是錢,直接受益是巨大的收益。這個收益是系統性的,包括網紅在內的一群人。
從個人角度來看,網紅的缺點是:
德這個位置不對。有錢不一定是福。短期內很多財產會破壞一個人的心
巨大的模范作用,吸引著無數人,跳進其中,夢想成為網紅。
助長別人的貪婪,很難再踏實工作了
個人的心態與網紅無關,但互聯網對網紅收益的擴大效果也刺激了相當多的人。
02粉絲水平:給粉絲傳達歡樂和溫暖,撫慰孤獨,給粉絲展現更大的世界,但也可能更孤獨
在粉絲層面,網紅的優勢如下:
幸福、溫暖、粉絲們幫助消除孤獨等傳達了負面情緒
幫助粉絲開闊視野,看到更大的世界
把粉絲和世界聯系得更緊密
為什么粉絲打開手機看自己關注的網紅?粉絲們給網絡播音員瘋狂的獎勵又是為了什么?
精神消費已經是一個巨大的趨勢,目前只有網紅才能更快更好地提供這種精神消費的內容。
在粉絲層面,網紅的缺點是:
越來越孤獨,疏于社交,甚至會引起社交障礙
導致溝通退化,語言退化,失去正常的表達和溝通能力
讓精神越來越空虛,心里越來越浮躁。
很多時候粉絲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就像看著大衣服哥哥的人一樣,有幾個人為了聽大衣服的歌而關心,聽過大衣服哥哥唱幾次歌?
03經濟水平:可以帶動特定實體經濟、部分地方旅游、飲食等行業,但也可以倒閉很多實體
從經濟角度來看,網紅的優勢如下。
形成了以網紅為杠桿的商業生態
帶動了一些實體經濟,例如小商品的生產商等活躍紅色和部分地區的旅游、飲食等行業
網紅本身巨大的收益只是表面的,或者網紅收益大的原因是后面給其他商家或地方帶來更大的利益,所以對網紅的經濟貢獻不可否認,也不可否認。
從經濟角度來看,網紅的缺點是:
如果全民皆網,那實體經濟該由誰來做
實際上,就像送貨殺死了很多餐館一樣,網紅的出現導致服裝店等很多實體店關門。
國家的經濟結構以實體為基礎,過熱的網紅經濟潛伏著巨大的危機,這一點值得警惕
網紅經濟和實體經濟的論戰將繼續下去,誰對誰錯歷史將成為答案。
04社會水平:為社會創造價值已成為公共監督社會的重要渠道,但也存在帶來不良輿論的危險
在社會層面,網紅的優勢如下:
創造了社會價值,重塑了很多商業。
成為大眾監督社會的重要渠道。那個開著奔馳蓋著權的女人一夜之間成了網,最終成功地獲得了權,這就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優質網紅發揚了社會的正氣和正能量,為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積極價值
我們討厭的是精心包裝和運營的網紅。我們歡迎的是真正的普通人網紅,有真才實學的專家網紅。
在社會層面,網紅的缺點如下。
本身素質不高的網紅有帶壞社會風氣的危害
本身思想不正確的網紅有帶來不好社會輿論的危險
對自己有問題的網紅有污染社會大眾視線的危險
在社會層面,網紅已經是一種現象,如何引導和管理是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
在公共層面,網紅的優勢如下:
為大眾建立了很多長期持續獲取有價值信息的渠道
網紅和大眾是相互需要和成就的關系,網紅成為網紅,互聯網只是工具,大眾才是真正的幕后推動。
從公共層面來看,網紅的缺點是:
有誤導孩子的巨大危險
有誤導大眾的大危險
大眾創造了網紅,但如果不準確地追趕網紅,還會形成個人膨脹的網紅,反而會對大眾造成傷害。
事物都有兩面性。網紅和大眾在相互成就中趨利避害,各取所需,也要讓網紅本人和大眾共同提高對自己審美和美的創造力!
當然網紅經濟也有其弊端:
一、“網紅”素質參差不齊。過多的資金流入、過度的媒體炒作,加之現階段“網紅”的快速迭代屬性,“網紅”領域呈現出良莠不齊、泥沙俱下的行業現狀。一些網紅踐踏公序良俗、以審丑為特點、尋求感官刺激、挑戰道德底線,這將會對一些網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產生一定程度上的扭曲。網紅單方面關注傳播度和順應大眾情緒,降低了網民的智商,不利于網民對事社會件進行深入思考和判斷。
二、“網紅經濟”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網紅經濟”作為新時代的產物,其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對于“網紅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一些侵犯個人隱私權、版權、名譽權,以及一些不符合廣告規范的行為,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及懲處措施尚不完善,這就有可能給一些居心叵測的人機會,做出一些不符合社會共同價值觀的事情,從而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三、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由于粉絲對網紅的高度崇拜與信任,致使粉絲放松警惕,忽略了網紅銷售方資質和產品質量,在真顧客與假顧客的購買浪潮下進行了經濟交易,一旦粉絲自身權利受損,維權難以成功。
(一)“網紅”素質層次不齊,網絡社交平臺監管不善
(二)“網紅經濟”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網紅經濟”作為新時代的產物,其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對于“網紅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一些侵犯個人隱私權、版權、名譽權,以及一些不符合廣告規范的行為,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及懲處措施尚不完善,這就有可能給一些居心叵測的人機會,做出一些不符合社會共同價值觀的事情,從而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同時,關于“網紅經濟”產業的征稅政策也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問題,“網紅經濟”帶來的快速巨額的收入得不到合理的課稅,容易引起社會急功近利的心態,同時也不利于社會的平衡發展。但征稅客體難以確定、征稅金額難以確定、征稅細則需要不斷完善改進等問題也是”網紅經濟”課稅的難題。
(三)“網紅經濟”易受大資本的操縱
資本的逐利性很好地解釋了“網紅經濟”得以快速發展的部分原因。投資者看好“網紅經濟”的發展前景,將資本注入“網紅經濟”產業,構建網紅孵化器,包裝培養網絡紅人,其目的就是為了在網絡紅人集聚了一定的人氣,擁有了一定的影響力之后,為其資本創造更大的利益。由于大部分“網紅”初期缺乏自有資金的支持,需要借助大資本的力量實現“網紅”成長,所以投資者就會受到資本的操縱。同時,網紅孵化器也會造成大批量的同質化“網紅”現象,造成“網紅經濟”的競爭相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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