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的時間算起。
(二)全日制及學歷學位,指國內高校畢業生查詢學信網中的學習形式、學歷、學位信息;海外高校畢業生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應屆畢業生,指滿足以下條件的畢業生:國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上畢業日期之后1年內;海外高校畢業生以《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畢業日期之后1年內。
(四)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指查詢“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浙江省證書查詢系統”和“寧波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信息結果為“二級/技師”或“一級/高級技師”。
(五)繳納社保,指查詢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參保信息為在繳。
(六)無房,指查詢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結果為無住宅。
五、政策要求
租房補貼政策是全市統一實施的人才政策。人才已享受市本級和區(縣、市)相關租房安居政策的按照"就高、補差、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一)人才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公寓政策、購房補貼政策的,不重復享受租房補貼。
(二)人才享受寧波大市內其他相關租房安居補貼政策按“就高、補差”原則執行。
六、其它事宜
1.人才享受租房補貼僅限一個政策享受周期,可在累計繳納社保時間符合相應要求時逐次申領,也可合并申領。租房補貼的受理時限為政策享受周期期滿半年內,逾期不再受理。
2.人才申請租房補貼時須在甬繳納社保,以申請時的工作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為社保繳納地)為準根據財政負擔原則由市及區(縣、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窗口歸屬受理。
3.申請人屬于勞務派遣人員的,需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企業均為在甬單位,并以實際用工單位作為工作單位申報。
4.申請人申辦政策事項,即同意授權經辦機構查詢申請人相關信息。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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