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CPT。
根據《2000通則》的規定,CIF、CPT是風險和費用劃分點相分離的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也被稱為價格術語,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貿易術語中風險與費用的劃分有的是在裝運港有的在目的港,看什么術語
其中F組貿易術語FOB FCA FAS風險和費用都是在裝運地分離的
C組術語風險是在裝運地分離,費用則是到目的地分離,D組貿易術語風險和費用都是在目的地交貨的時候分離
E組貿易術語是在工廠交貨的時候分離
C組是相分離的CIF;CFR ;CIP;CPT
13種貿易術語比較
英文及縮寫 中文全稱 交貨地點 風險劃分 出口報關 進口報關 適用運輸方式 標價注明
ex works
EXW 工廠交貨 賣方處所 買方接管貨物后 買方 買方 各種運輸方式 指定地點
買粉絲 carrier
FCA 貨交承運人 合同規定的出口國內地、港口 承運人接管貨物后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買粉絲 alongside ship
FAS 船邊交貨 裝運港船邊 貨交船邊后 賣方 買方 海運,內河運輸 裝運港名稱
買粉絲 on board
FOB 船上交貨 裝運港船上 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買粉絲st & freight
CFR 成本加運費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目的港名稱
買粉絲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 成本加保險加運費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carriage paid to
CPT 運費付至 合同規定的出口國內地港口 承運人接管貨物后 賣方 買方 各種運輸方式 目的地名稱
carriage & insurance paid to
CIP 運費,保險費付至 同上 同上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delivered at frontier
DAF 邊境交貨 兩國邊境指定地 買方接管貨物后 賣方 買方 多用于陸運方式 邊境指定地點
delivered ex ship
DES 目的港船上交貨 目的港船上 買方在船上收貨后 賣方 買方 海運,內河運輸及目的港船上交貨的多式聯運 目的港名稱
delivered ex quay
DEQ 目的港碼頭交貨 目的港碼頭 買方在目的港收貨后 賣方 買方 同上 同上
delivered ty unpaid
DDU 未完稅交貨 進口國指定地 買方在指定地收貨后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 目的地名稱
delivered ty paid
DDP 完稅后交貨 同上 同上 賣方 賣方 同上 同上
FOB是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負責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CFR是成本加運費,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但賣方必須支付貨物的運費。風險劃分與FOB一樣,都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
CIF是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與CFR一樣,只是賣方除了運費外,還要再支付一項保險費。
對FOB術語的解釋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此術語是指賣方在約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
1.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在裝運港,按照習慣方式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
(2)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自付費用提供證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單據。如果買賣雙方約定采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經由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并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給予賣方關于船名、裝船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CFR(…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并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抵達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1.賣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簽訂從指定裝運港承運貨物運往指定目的港的運輸合同;在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貨物裝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4)向買方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如買賣雙方約定采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并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的一切風險。
(3)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支付除通常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的卸貨費。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的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 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就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交支付保險費.
2024-07-29 06:24
2024-07-29 06:18
2024-07-29 04:37
2024-07-29 04:05
2024-07-29 04:03
2024-07-29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