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旨在推動兩國共同關心的項目,如保護文化遺產、開辦語言學習班和開展跨邊境合作,并對那些受到德納粹迫害的捷公民給予經濟補償。
1999年3月,捷總理澤曼訪德,兩國總理發表聯合聲明。
聲明稱,德國 *** 在未來不向捷克提出任何財產問題和其他與歷史遺留問題有關的要求;同時,捷方稱戰后有關捷境內德意志族人問題的貝奈斯總統令在法律上“失效”。
2002年上半年,捷德兩國都舉行大選,兩國一些政黨領導人為了大選的需要,對歷史遺留問題發表了過激的言論,兩國關系出現摩擦。
德國總理施羅德甚至因此取消了訪捷計劃。
6月,德總統約翰內斯·勞出訪捷克,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平息了兩國間的緊張氣氛,但直至年底布拉格北約峰會和歐盟哥本哈根峰會召開后,兩國關系才進入新階段。
經濟合作 捷克獨立后,德國成為捷克最重要的經濟和貿易伙伴國。
捷德貿易額在捷外貿總額中的比例較大。
1993年為26%,1999年上升至37.8%,2002年為34.4%。
從1993~2001年,德國向捷克直接投資267.6億美元,占捷克外資吸引總額的26%(荷蘭的直接投資占27.6%,位列第一,德國位列第二)。
2002年,德國成為捷克最大的投資國,捷克外資吸引額的一半來自德國。
德國在捷克約有1 200家公司,德國的直接投資主要流入捷克的汽車工業、電子工業、電信、貿易和金融服務業。
捷克是德國第13大貿易伙伴國,是德國在中東歐國家中最重要的貿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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