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條)。
發放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及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領社會保障卡。
卡面信息:
社會保障卡卡面登載持卡人姓名、相片、社會保障號碼、銀行卡卡號等個人信息項目。芯片內依據社會保障卡規范行業標準,記載有持卡人的基礎信息和相關業務權益信息項目。
有效期限:
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期依據持卡人申領社會保障卡時的年齡設定:
(1)7周歲至25周歲的,有效期為10年;
(2)26周歲至45周歲的,有效期為20年;
(3)46周歲以上的,長期有效;
(4)未滿7周歲的,以年滿7周歲的日期為有效期截止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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