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是否本地駕照,就是看當事人取得駕駛證是不是本地車管所給核發的駕駛證。新交通法對駕駛證轉出和轉入的規定:
1、將駕駛證轉入新居住地或暫住地換發駕駛證,須在轉出后一個月內申請辦理,并須履行下列手續:
(1)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身份證件。
(3)暫住的還應交驗暫住期一年以上的暫住證。
(4)遞交由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袋封的資料。
(5)交回駕駛證。
(6)接受身體檢查。
(7)送交本人相片2張。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轉出:
(1)違章、事故未處理完結。
(2)駕駛證在吊扣期內。
(3)正在實習期的駕駛證。
(4)持有學習駕駛證。
(5)增駕學習期間。如確需辦理,由本人申請注銷增駕車型的學習證后予以辦理。
2024-07-30 07:57
2024-07-30 07:55
2024-07-30 07:24
2024-07-30 07:15
2024-07-30 07:03
2024-07-30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