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條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
4、收養落戶等等。
四、學習階段方面如下:
1、學前教育階段(3-5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民辦幼兒園和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3)無居住證或有居住證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少數民辦幼兒園、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4)有靈活就業登記證滿3年與持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入學享受的待遇一樣。
2、義務教育階段(6-14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義公辦、民辦(優質)學校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3)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且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極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4)無上海居住證,無法正常入學或無法取得學籍。
3、高中教育階段(15-18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正常參加中考進入上海高中,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只可報考上海市中專、職校、技校、國際學校;
(3) 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中考。
4、高等教育階段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標準參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優勢,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積分,可參加三校生高考進入部分大專、二本(極少專業)院校;
(3)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五、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1、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年齡在43周歲以內為滿分30分;年齡在44-55歲每增加一歲,積分減少2分;年齡在56-60周歲,積分為5分。
2、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技術職稱及技能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
(1)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4、社保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在上海,居住證積分120分堪比上海戶口!積分達到120分,非滬籍子女可以按照上海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中高考,想盡辦法湊分不如先了解清楚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基礎指標
1、年齡分值 【沒有變化】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可理解為43周歲以下積分30分)
2、教育背景 【沒有變化】
● 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 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 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沒有變化】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4、社保繳納年限【沒有變化】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加分指標
1、創業人才 + 120分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120分
3、緊缺急需專業+30分【沒有變化】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4、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沒有變化】
最高120分(連續3年,年納稅10萬或聘用上海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
5、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沒有變化】
最高12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于3倍的,積100分。
● 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6、其他沒有變化的加分指標
① 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環衛領域):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② 遠郊重點區域(臨港地區):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并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③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④ 表彰獎勵: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 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準并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⑤ 配偶為本市戶籍: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一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減分指標
(一)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持證人3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職稱職業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
(二)行政拘留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
一票否決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希望家長們的積分能早日達標120分!
可以的。
上海有規定,高中教育階段:15~18周歲。
1.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可按上海考生標準參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優勢
,并且擁有擇校權。
2.持居住證未達到120積分,可參加三校生高考進入部分大專,二本院校。
3.無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高考。
滿足以上的條件,孩子就可以接受高中教育并高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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