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的廣東省戶籍居民,其中廣東省戶籍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可在工作地和戶籍地辦理;
3.持有珠海簽發的有效居住證的非廣東省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4.珠海市戶籍居民的非廣東省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5.在我市就業就學人員的非廣東省戶籍60周歲以上父母和16周歲以下子女(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6.珠海高等院校就讀的非廣東省戶籍的大學生(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7.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必須在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逗留簽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港澳通行證》
3.提交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
4.屬于持有珠海居住證的申請人,還需提交珠海簽發的有效居住證;
5.屬于珠海市戶籍居民的非廣東省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還需提交珠海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件、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珠海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6.屬于珠海市就業人員及親屬,還需提交關系人的就業證明(在我市連續繳滿1年以上有效的單位社保證明);提交在珠海就業關系人的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業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7.屬于珠海市就學人員及親屬,還還需提交關系人的就學證明(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提交在珠海就學關系人的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學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8.港澳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逗留證明。
港澳通行證其他簽注(Q)
其他簽簽注規定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對前往港澳治病的申請人、前往港澳探望危重病人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后,可簽發三個月多次其他類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其他簽辦理條件
以下人群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赴澳門從事會展活動等特殊事由申請赴港澳。可在珠海辦理其他簽注:
1.珠海市戶籍人員;
2.非本市戶籍的廣東省戶籍居民,其中廣東省戶籍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可在工作地和戶籍地辦理;
3.持有珠海簽發的有效居住證的非廣東省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4.珠海市戶籍居民的非廣東省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5.在我市就業就學人員的非廣東省戶籍60周歲以上父母和16周歲以下子女(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6.珠海高等院校就讀的非廣東省戶籍的大學生(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7.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內地戶口已注銷)。
其他簽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港澳通行證》
3.提交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
4.屬于持有珠海居住證的申請人,還需提交珠海簽發的有效居住證;
5.屬于珠海市戶籍居民的非廣東省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還需提交珠海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件、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珠海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6.屬于珠海市就業人員及親屬,還需提交關系人的就業證明(在我市連續繳滿1年以上有效的單位社保證明);提交在珠海就業關系人的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業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7.屬于珠海市就學人員及親屬,還還需提交關系人的就學證明(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提交在珠海就學關系人的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學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8.交驗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中,赴澳門從事會展活動的人員,須交驗商務部提供的澳門會展活動名單中所列會展主辦機構的邀請函
2024-07-2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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