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四)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法律主觀:
上海居住證不能自動續簽。居住證的續簽方法如下:
1、受理單位應當于2個工作日內,將制證信息上傳至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2、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制證信息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
3、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對基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上傳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記的制證信息進行審核,對審核無誤的,予以上傳制證信息;
4、對審核有誤的,發回原受理單位審核處理,并說明原因。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信息之日起13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并將居住證發至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5、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居住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居住證發至原受理單位。
居住證辦理材料:
1、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居住證的時候么,身份證是一個必要要準備的證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證。不然居住證就沒法正常辦理了。同時,一寸的個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準備3-4張;
2、數碼回執照。辦理居住證的時候,是要到正規的數碼照相館去辦理數碼回執的;
3、居住證申請表格。一般情況下,申請居住證時,政府部門是會要求填寫一個申請表的,上面會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實填寫就可以了。
居住證申領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1、已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了居住登記,登記時間已滿半年;
2、應當在居住地實際連續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連續就讀。
綜上所述,居住證過期了,需要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續期。對于居住證到期的,如果需要續期應當攜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的相片、本人的就讀、就業、居住地住址等證明材料辦理續期,如果居住證到期未辦理續期的,那么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因此,居住證過期仍然需要居住證的,需要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及時辦理續期。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
(一)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三)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深圳市新居住證辦理條件:
1、深圳市內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應當辦理居住登記。
2、定應當辦理居住登記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辦理居住證,申請辦理居住證視為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十六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1)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經濟組織;
(2)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
(3)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
(4)在深圳市創業并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
(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已滿六十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和在深圳市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戶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有:屬于國內非深市戶籍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深圳辦理居住登記滿十二個月;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辦理深圳居住證可按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人提前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和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申請;
2、受理點相關工作人員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辦理居住證的相關條件,符合辦理的,申請人核對居住證申請表的相關信息,申請人簽名確認后,出具受理回執;
3、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要在三個工作日內核實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公安機關要根據核實結果在兩個工作日內審核;
4、通過審核的居住證,會在兩個工作日內把制證數據發送到市制證中心,市制證中心會在五個工作日內把制證完成,業務辦結;
5、證件會在三個工作日內流轉到郵局或受理點,申請人要拿著受理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申請人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領取證件,但是郵寄過程過產生的費用需要申請人來承擔。
法律依據
《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
第十九條已滿十六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一)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
(三)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
(四)在深圳市創業并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
(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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