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
·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注明“付給某人”,“付給某人或其指定人”。這種支票轉讓流通時,須由持票人背書,取款時須由收款人在背面簽字。◦不記名支票:又稱空白支票,抬頭一欄注明“付給來人”。這種支票無須背書即可轉讓,取款時也無須在背面簽字。◦劃線支票:在支票的票面上劃兩條平行的橫向線條,此種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現金,只能委托銀行收款入帳。◦保付支票:為了避免出票人開空頭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印記,以保證到時一定能得到銀行付款。◦轉帳支票:發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載明“轉帳支付”,以對付款銀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出口 單證 包括:票據,運輸 單證 ,商業發票與包裝單, 海關 發票,保險單據,產地證明書,商品檢驗證明書,EDI無紙貿易。 1.票據行為
⑴出票
⑵背書背書是受款人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對票據作出轉讓的行為。轉讓人稱為背書人,被轉讓人稱為被背書人。被轉讓人可以再加背書,再轉讓出去,如此,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轉讓。背書的種類有:
1)空白背書:背書人只簽名,不加注。
2)記名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轉讓給指定的人。
3)限制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的限制性條件。
⑶提示票據在付款或遠期的請求簽見或承兌時,應由持票人將票據向付款人提示。
⑷簽見持票人必須先向付款人要求簽見,付款人見到票據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遠期的須在票據上簽注簽見字樣,下簽簽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見票之日起計算30天后付款”等。
⑸承兌遠期票據規定承兌的,在付款前,必須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兌,即付款人在票據前面批注承兌字樣,后加簽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⑹參加承兌當票據提示給付款人被拒絕承兌時,在持票人同意下,參加承兌人作為參加承兌行為,由他在票據上批注“參加承兌”字樣和簽名、日期。參加承兌人不像承兌人一樣成為票據的主債務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絕付款時,始負付款的義務。
⑺保證票據的保證是保證人對票據的特定債務人支付票款的擔保。
⑻付款即期是經提示即予付款,遠期是到期付款。
⑼拒絕承兌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據提示,被承兌人拒絕承兌;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應作成拒絕證書。拒絕證書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內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證人或其他有權出具證書的機構簽發的證明付款人拒絕承兌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絕證書后不須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書人行使追索權。
⑽追索日內瓦票據法規定,票據因時效消滅而喪失追索權。例如匯票承兌人的權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為3年,持票人對前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匯票背書人因被追索而清償票款并向前手轉行追索,自清償日起6個月內有效。
2.票據的種類
⑴匯票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并由付款人按約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遠期)對指定的受款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指令。
⑵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⑶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銀行。 1.托運單據種類
⑴外銷出倉單或提貨單
⑵出口貨物 報關單 或出口貨物明細單
⑶出口貨物托運單
2.貨運單據種類
⑴海運提單
⑵委托訂艙更改單
⑶鐵路運單
⑷承運貨物收據
⑸大陸橋聯運承運收據
⑹航空運單
⑺郵包收據 1.發票的作用
⑴買賣雙方收發貨物,收付貨款和記帳的憑證。
⑵買賣雙方辦理報關。
⑶賣方繕制其它單據的依據。
⑷在即期付款不出具匯票的情況下,賣方即憑發票向買方收款。
2.發票內容
⑴應載明“商業發票”或“發票”的字樣。
⑵應署有出口單位的全稱和詳細地址。
⑶應寫明進口商的名稱、地址。
⑷載明發票號碼和合同號碼。
⑸載明起運地和目的地。
⑹載明商品的描述。
⑺嘜頭及件號。
⑻必要的聲明。
⑼進口證號碼。
⑽出口商簽章。
⑾貿促會認證。
⑿領事簽證。 1. 海關 發票的作用
⑴供進口商報送核查貨物與估價征稅之用。
⑵提供貨物原產地依據。
⑶供進口國海關核查貨物在其該國市場的價格,確認是否傾銷等。
⑷便于統計。
2.各國的海關發票格式有許多不同,請具體操作時留意。
3.海關發票的繕制
⑴與商業發票的相應項目必須完全一致。
⑵須列明國內市場價或成本價時,應注意其低于銷售的離岸價。
⑶經準確核算的運費、保險費及包裝費。
⑷海關發票應以收貨人或提單的被通知人為抬頭人。
⑸簽具海關發票的人可由出口單位負責辦事人員簽字,證明人須另由其他人員簽字,不能是同一人。 保險單背后印有保險條款,正面應載明如下內容:
⑴被保險人名稱
⑵嘜頭標記
⑶貨物名稱
⑷保險金額,一般按發票金額加10%。
⑸船名或裝運工具
⑹開行日期
⑺費率,一般填“As arranged”。
⑻運輸起止點。
⑼險別,一般按C.I.C.條款承保。
⑽賠款地點,一般在保險的目的地支付賠款。
⑾投保日期。 中國有多種不同簽發機構簽發的產地證,它們是:
1.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產地證
2.普遍優惠制產地證明書
3.歐洲經濟共同體產地證明書
4.對美國出口原產地聲明書
5.其它產地證明書 1.中國國家檢驗機構檢驗證書
⑴品質檢驗證明書
⑵重量檢驗證明書
⑶數量檢驗證明書
⑷獸醫證明書
⑸衛生檢驗證書
⑹消毒檢驗證書
⑺產地證明書
⑻衡量檢驗證書
⑼溫度檢驗證書
⑽植物檢驗證書
2.非國家檢驗機構檢驗證書
⑴SGS瑞士通用鑒定公司)檢驗證書。
⑵OMIS(日本東京一家公司)檢驗證書。
⑶BV(總部在法國)檢驗證書。
⑷進口商代表簽發的運前檢驗證書。 EDI電子數據交換是將進出口貿易雙方與銀行、海關、運輸、保險和商檢等國際貿易有關環節之間的信息,用彼此公認、相互約定的標準格式,通過計算機網絡以實現彼此間的數據交換的處理,從而完成貿易的全過程。
EDI無紙貿易的推廣取決于:
1.電子計算機的廣泛應用;
2.標準的建立,包括通信標準、單證標準、文件格式標準等;
3.EDI協調中心的建立。
2024-07-26 20:39
2024-07-26 20:37
2024-07-26 20:24
2024-07-26 19:57
2024-07-26 19:41
2024-07-26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