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
7.完成貨物、料件的核銷。
注意:常規出口貨物退運到國內工廠(申請退運,交納保證金方式),條件是:出口超過一年的不允許退運、
已使用過的(含試用過)的不允許退運(深圳出口加工區海關辦公室確認)
問題:客戶出口的貨物出問題,國外要求退運返修再出口,請問辦理退運的流程是什么,都需要那些單據?我需要更具體的信息,請詳細說明
一般貿易下的流程與進料深加工的流程是不是不同?
不同,一般貿易,進口時海關就要求上交增值稅,進料深加工則可以在出口時享受退還已繳的進項稅。
享受退免稅的主體有:
一、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二、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代理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三、其他可以享受免退稅的項目21項。
具體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2-1-23發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辦法的通知》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發生退運的,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并攜其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運手續。出口企業發生退貨,需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退運證明錄入,生成電子數據,持紙質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等資料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商品退運證明。外貿企業發生退運的,已申報退稅的,需先補稅,未申報退稅的,不需補稅。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時應填報《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發票(外貿企業不需提供);
③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運發生時未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錄入退運證明的操作說明:
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入向導-單證申報向導,(1)第二步-單證申報數據錄入-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錄入數據后‚點擊“設置標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打印單證申報數據-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生成單證申報數據。
(2)外貿企業退運時的賬務處理:
沖減退運收入:
借:應收外匯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率之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征退稅率之差)
對已辦理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應補交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主營業務成本(消費稅退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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