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和父母工作單位提供的證明。
單位必須確保以上材料的真實性,同時按要求備齊后一并呈報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中心受理,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受理部門: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 人事代理窗口
受理時間:每月15日之前受理材料,次月10日之前回復。
地 址:蘇州市高新區獅山路22號人才廣場三樓 電話:0512-6825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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