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商貸委托提取簽約/解約』,顯示個人公積金賬戶基本信息。
2、選擇銀行卡開戶行。
3、填寫銀行卡號,交易密碼,點擊賬戶有效性校驗,頁面顯示賬戶有效后,該賬戶可使用。
4、點擊『上傳圖片』,手機掃描二維碼上傳圖片。
5、點擊『提交』,提示業務辦理完成即可。等待業務處室柜員審核。若審核通過,則線下給申請人進行銀行提取核算提取公積金。申請不通過的,退回至個人。(退回原因可在審核進度查詢里查看退回原因)
6、審核進度查詢:點擊系統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商貸委托提取審核進度查詢』。
7、解約時點擊系統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公貸委托提取簽約/解約』,點擊『提交』。
六、按月委托提取變更
辦理流程:
1、點擊系統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按月委托提取變更』,顯示個人公積金賬戶基本信息。
2、選擇簽約貸款類型和收款銀行。
3、填寫銀行卡號,交易密碼,點擊賬戶有效性校驗,頁面顯示賬戶有效后,該賬戶可使用。
4、點擊『提交』即可。
七、公積金沖還款
辦理流程:
1、點擊系統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公積金沖還貸』,彈出提示信息『公積沖還并非提取業務,是指利用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提前還款,請知悉!』,點擊『確定』。
2、進入公積金沖還貸界面后,顯示個人公積金賬戶基本信息及公積金貸款信息。
3、選擇是否用于結清貸款,填寫沖還金額。
4、閱讀『公積金沖還貸業務細則』,點擊同意『公積金沖還貸業務細則』前的小方塊 。
5、點擊『提交』,提示業務辦理完成即可。
濟南公積金買粉絲買粉絲提取業務辦理服務指南
準備工作:
1、關注『濟南公積金』買粉絲買粉絲。
2、綁定與解綁(可使用賬號綁定或刷臉綁定)
1綁定:綁定后才能進行提取操作,如果已經綁定可跳過此步驟。點擊右下角的『個人中心』,選擇菜單中『解綁與綁定』。填寫信息后點擊綁定,頁面顯示“綁定成功”即可。(注意:賬號綁定需填寫個人公積金賬號、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刷臉綁定需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
2解綁:點擊右下角的『個人中心』,選擇菜單中『解綁與綁定』。點擊『解除綁定』,頁面顯示“解除綁定”即可。
3、個人實名認證:(目前可使用工行、建行、農行、招行卡進行認證)個人實名認證后才能進行提取操作,如果已經認證可跳過此步驟。
1點擊右下角的『個人中心』,選擇菜單中『個人認證』(可選擇銀行卡認證或刷臉證)。
2銀行卡認證:選擇銀行,輸入銀行卡號、預留手機號,點擊下一步,收到銀行發送的驗證碼后將它填寫到驗證碼一欄里,點擊『確認提交』,頁面顯示“賬戶認證成功”即可。
銀行卡認證
刷臉認證
4、設置交易密碼:提取業務必須設置交易密碼后才能進行提取操作,如果已經設置可跳過此步驟。
1點擊右下角的『個人中心』,選擇菜單中『交易密碼』。
2點擊『交易密碼設置』,填寫交易密碼后點擊『確認』,頁面顯示“設置成功”即可。
5、交易密碼修改:如需修改交易密碼按以下步驟操作。
1點擊右下角的『個人中心』,選擇菜單中『交易密碼』。
2選擇菜單中『交易密碼修改』,輸入新密碼、舊密碼、手機號。
3點擊“獲取驗證碼”,收到公積金中心發送的驗證碼后將它填寫到驗證碼一欄里。點擊『確認修改』,頁面顯示“修改成功”即可。
濟南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流程如下:
1、登錄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
2、點擊系統上側菜單中『提取業務』,選擇左側菜單中選擇『審核類提取』,請閱讀授權書并確認授權,點擊『繼續』,反顯公積金賬號基本信息;
3、選擇提取原因及詳細提取原因;
4、填寫信息,點擊『計算最大提取金額』,『上傳圖片』等按鈕。(單身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時無需填寫配偶信息,需點擊『單身職工』前面的小方框打鉤并點擊下載單身聲明模板,填寫好之后同其他資料一起上傳。);
5、點擊信息錄入頁面下方的『提交』按鈕,顯示業務辦理完成點擊確定即可,等待業務處室柜員審核。若審核通過,則為申請人進行銀行提取核算提取公積金。審核不通過或提取核算不通過的,業務退回。(退回原因可在審核進度查詢里查看退回原因)。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特點如下: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024-07-2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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