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NO.3 享受國際高端醫療服務
由于自貿區的稅費優惠,醫院引進設備的成本將大大降低。而且,外資醫院引進到自貿區的基本都是國際領先的醫療設備,這樣海南老百姓花相同的錢,就能得到更好的服務。
NO.4 出境 旅游 “說走就走”
NO.5 創業門檻低,優惠多
創業主要可享受辦事流程簡化、進出口稅收政策優惠、多項金融政策的創新優勢。
這樣,既降低了注冊門檻,又有后續的優惠扶持政策,許多大學生、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將自貿區視為創業的熱土。
NO.6 “國際工資”同步高工資
由于自貿區致力于營造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的營商環境,必然會對高層次的人才產生不小的需求,特別是在金融、物流和IT等領域,許多大學畢業生以及專業人才將有機會不出國門,就拿到遠超同行業水平的“國際工資”。
NO.7 個人可投資港股、美股
在自貿區內,個人可以開設自由貿易賬戶,區內境外個人也可以開設自由貿易賬戶。
只要等相關配套細則出臺,個人就可以通過自由貿易賬戶投資港股、美股等境外資本市場了。
NO.8 大牌明星想見就見
按照規定,自貿區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 娛樂 場所,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這可是外資文化巨頭眼中的“香餑餑”!
海南未來大有可為,近期最火的應該是海南的免稅店。7月1日政策實施后,免稅店一片罵聲。這一切都與海南的通商口岸政策有關。經常聽人說海南建了通商口岸。你真的了解他嗎?
海南自由貿易港
2025年前啟動全島封關運作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制度設計主要內容概括為“614”。
“6”自由便捷的貿易、自由便捷的投資、自由便捷的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捷的人員出入境、自由便捷的交通、安全有序的數據流動。
“1”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大力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
“4”——加強稅收、社會治理、法治和風險防控四個方面的制度建設。
2018年
當年4月,《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明確提出以現有自貿試驗區試點內容為主體,結合海南特點,建設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范圍為海南全島。兩年后的2020年6月1日,中央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將海南“自貿區”的稱號升級為“自由貿易港”。
什么是自由貿易港?
自由貿易港通常被認為是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區。在自由貿易港,海關一線真正放開了,貨物自由流動。最大限度取消或簡化進境物品貿易管制措施,簡化一線申報程序。
通常是指位于國家和地區境內、海關管制點以外,允許外國貨物和資金自由進出的口岸區域。外國船只、飛機等交通工具也可以自由往來。
業內人士指出,自由貿易港通常被視為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它往往能成為區域乃至全球的開放高度和貿易樞紐。
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的特點是“自由”,這不僅是稅收和貿易的自由,也是制度安排的自由,這將進一步激發其所在地區的主動性和活力,推動對外開放的進程。
這是什么概念?想想迪拜、香港、新加坡這幾個世界上為數不多的自由貿易港就很好理解了。
法律分析: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市場主體大幅增長,產業競爭力顯著提升,風險防控有力有效,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改善。
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過程監管為特征的貿易投資規則基本構建,實現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嚴密,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市場主體大幅增長,產業競爭力顯著提升,風險防控有力有效,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改善。
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過程監管為特征的貿易投資規則基本構建,實現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嚴密,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四)實施范圍。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
法律分析: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以各類生產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動和現代產業體系為支撐,以特殊的稅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會治理體系和完備的法治體系為保障,在明確分工和機制措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前提下,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九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
2024-07-23 06:22
2024-07-23 05:32
2024-07-23 05:27
2024-07-23 05:15
2024-07-23 04:22
2024-07-23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