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購共有產權住房,個人與政府各占60%和40%產權份額。(本科及以上)
廈門
落戶政策:
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生活補助:
對2021年7月1日起新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按照博士(不超過40周歲)每人8萬元,碩士(不超過35周歲)每人5萬元,“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本科(不超過30周歲)每人3萬元,其他高校應屆本科每人1萬元進行發放。高層次留學畢業生可申請生活津貼2000元/月,最長五年。
租房補貼:
2021年1月1日后來的就業大學生可以享受5年內5折租房。租金補貼為思明、湖里一年8000元一人;集美、海滄一年6000元一人;同安、翔安一年5000元一人的標準發放。(租賃補貼時限累計不超過5年)
創業補貼: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符合條件的留學畢業生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資助。
華北地區:北京、天津、青島、濟南、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
北京
落戶政策:
1. 企業引進,引進畢業生的用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2)運行狀況良好,依法納稅。
(3)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檔案并辦理落戶手續。
(4)主管單位規定的本地區(系統)用人單位準入條件。
原則上畢業生本科不超過26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
2. 以下引進項目實行計劃單列:
(1)市委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集成電路、人工智能、醫藥健康等高精尖產業,“兩區”建設重點落地項目,本市市級“服務包”企業,重點稅源、重點引進、重點培育企業以及獨角獸企業,招聘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位的國內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研究生。
(2)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含優培計劃)、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計劃鄉村教師,以及按照國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辦理引進的畢業生。
(3)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
天津
落戶政策:
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租房補助:
博士畢業生每年3.6萬元,碩士每年2.4萬元,本科生則是1.2萬元。
青島
落戶政策:
取得博士學位人員;50周歲以下,取得碩士學位人員;4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人員。
租房補貼:
本科畢業生按照500元/月的標準。
碩士研究生按照800元/月的標準。
博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
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
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按照1500元/月的標準。
購房補貼:
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一次性發放。
就業補貼:
小微企業一個月400元,自首次申領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享受補貼。
濟南
落戶政策:
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生活補助:
留濟大學畢業生可按照低于市場價20%購買或租賃人才安居房。應屆高校畢業生可辦理期限三年的免費公交地鐵卡。
租房補貼:
對企業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700元的標準連續發放三年租房補貼。
購房補貼:
符合購房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家庭在濟買首套住房,可分別享受15萬、10萬的一次性購房安居補貼。
求職補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十大千億產業企業就業的,企業可給予10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
石家莊
落戶政策: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高等院校畢業生。
租房補貼:
對新引進的列入“名校英才入石”計劃的高校博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學士學位畢業生,自到石家莊市工作之日起5年內每月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補助。
購房補貼:
在市域內購買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購政策限制,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太原
落戶政策: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院校(含技校)畢業生。
生活補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補貼時間為5年。
租房補貼: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師、高級技師每月1000元,補貼時間為2年。
能力素質提升補助:
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每年給予2萬元補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每年給予3萬元補助。補助按年度申報,發放時間均為2年。
購房補貼:
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補貼20萬元、10萬元、5萬元。
呼和浩特
落戶政策:
中專畢業生學歷以上的人才。
租房補貼: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元、800元、5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
購房補貼:
畢業5年內首次在呼購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補貼。
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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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補貼政策:
1.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10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寧波首次購房,給予購房總額2%、最高8萬元補貼。
2.給予15-100萬元安家補助、最高60萬元購房補貼。
3.就業生活方面,根據應屆畢業生畢業院校的等級不同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就業補貼和安家補助,對海外人才,予20-60萬元年薪補助。
4.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寧波市政府給予15萬元安家補助、最高20萬元購房補貼。
5.國家、省、市級高端人才,擁有子女優先擇校、醫療綠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補貼。
6.在寧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從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級最高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區縣(市)、開發園區再給予相應配套支持(合計最高60萬元)。出站留寧波工作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一、政策內容
自2022年7月25日起,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基礎人才,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引進后在甬累計繳納社保滿 6 個月后可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二、適用對象
在我市的市本級和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省屬行政事業單位、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單位(包括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駐甬部隊等,須在寧波市內稅務登記注冊)工作和靈活就業的人才。
三、申報入口: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
四、申報流程
1、填報申請資料。
申請人在“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PC 端(以下簡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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