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如下政策辦理:
問:經本市教委、人保、民政等部門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人員(以下簡稱:
進滬人員),如何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社區公共戶”手續?
答: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人員,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辦理遷滬落戶手續。所需材料的《窗口服務告知單》可自行
在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上查閱,也可在就近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領取。
問: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
答:進滬人員在滬無配偶、無直系親屬、無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親
屬在滬無個人產權房及租賃公房)、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原因確無處落戶的,
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
問: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的,能否在全市任意派出所申請辦理嗎?
答:不能。申請人應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
問:對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的,公安機關要多少時間完成審批?
答: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的,公安機關應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意見。
問:何時開始可以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
答:①2014年1月1日以后提出進滬申請的人員,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符合
進滬條件,需落戶“社區公共戶”的,向本人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②2013年12月31日前,原來已以人才類“集體戶”地址提出進滬申請的人員,在2014年1月1
日以后經相關職能部門作出審核決定的,憑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信》等材料,可以在人才類“集體戶”內落戶后再遷往其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也可以按落戶“社區公共戶”的要求,直接到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但已經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須先落戶人才類“集體戶”后再遷往其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
③目前已經在人才類“集體戶”內落戶的人員,現在起就可以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遷往“社區公共戶”申請。
問:設立“社區公共戶”后,對引進人才辦理上海戶籍是否會有影響?
答:不會。原有引進人才的申辦條件并沒有改變,只是戶口落戶的地方發生了
變化(原來是落在人才類“集體戶”,現在是落在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
凡是符合引進人才申辦上海戶籍條件的,可以憑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發放的《申報戶
口證明信》等證明材料,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落戶“社區公共戶”。
問:戶口遷入“社區公共戶”后,待遇會有變化嗎?
答:原來人才類“集體戶”的人員戶口遷到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后,其
享受的待遇和原來沒有差別,可就近享受相關公共服務事項。
問:“社區公共戶”戶口可否辦理戶口遷移?
答:“社區公共戶”戶口可以辦理遷移手續。如果其實際居住地發生變化的,
可以將其戶口從原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遷往現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
如果其本人、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在滬有個人產權房、租賃公房或其工作單位設
立“集體戶”的,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房屋或其工作單位
設立的“集體戶”內。
問:戶口遷入“社區公共戶”后,如果生育子女可否在“社區公共戶”內
報出生?
答:如果出生嬰兒父母戶口均在“社區公共戶”的,其戶口可以在“社區公共
戶”內報出生。如父母一方屬本市家庭戶或單位“集體戶”的,應當隨本市家庭戶
或單位“集體戶”父母一方報出生。
可以。
社區公共戶可以一直保留。沒有任何機構或個人有權利撤銷你的上海戶口,除非你主動遷走。
如果人不在上海也可以代辦的實有人口登記或者租賃備案,社區戶口有效期三年,三年后再重新辦實有人口登記就好,有缺分競賽組隊需要或者在讀社保問題和公司代繳代申請。
上海市戶籍政策
上海市戶籍政策改革,明確指出“基于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的新趨勢,以及上海所面臨的人才不足和各地人才競爭形勢,對上海居住證轉戶籍人口提出一個基本的政策設計框架。
這是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上海市第四次戶籍松動,此次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吸引人才,或許為眾多持有上海居住證的人士及外地人才打開入滬之門。
不是必須
你的戶口在上海,你就是上海人,如同你的家在上海一樣
你的到外地工作了,但你的戶口還留在上海,會不會給你帶來一些不便
你考慮一下這個就行了
只要你自己不提出遷移戶口,上海集體戶口是絕對不會打回原籍的。
在外地工作可以暫停上海的繳費,在外地繳納社保,將來再轉移到上海來。
如果外地的單位把社保繳費直接支付給你,有你在上海繳費也可以。
但不如上一種方法好,因為享受醫療、工傷等待遇會有些麻煩。
擴展資料: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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