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新能源汽車牌照政策如下:
1、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于非營運,且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免費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2、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消費者,申領專用牌照額度條件。
3、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本市不再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4、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上海市新能源車送滬牌的條件:
1、持有上海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明。
2、現役軍人或警察持有有效駕駛證。
3、外省來滬人員持有有效駕駛證、居住證,且在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累計在上海繳納滿12個月的社保或個。
4、外省來滬人員持有有效駕駛證、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標準值,且在申請之日前6個月內連接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
5、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持有有效駕駛證、有效身份證件,且在申請之日前6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
6、個人征信記錄良好,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沒有任何道路違章行為。
7、名下沒有帶滬牌的新能源汽車。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新能源汽車新政
上海新能源車2023年最新政策主要是《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上海發布《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辦法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的,本市不再發放專用牌照額度。
本實施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專用牌照額度的,繼續按照上一輪新能源汽車的購買程序和條件辦理。
最新政策的目的和依據:為貫徹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有效推進上海市大氣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上海新能源車2023年最新政策的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已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或其他相關車型目錄,在本市銷售和使用,符合本市管理規定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本市公交汽車、巡游出租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本市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另行制定。
2024-07-29 04:22
2024-07-29 03:54
2024-07-29 03:15
2024-07-29 02:26
2024-07-29 02:13
2024-07-29 01:48